3、积极引导发展“休闲渔业”。逐步建立国家、省、市三级休闲渔业示范点创建机制,认真抓好各级休闲渔业示范点的创建工作,把发展休闲渔业与发展现代渔业有机结合起来,实现渔业产业互动,促进渔业全面发展。
4、强化科技创新和病害防治。加大与省淡水水产研究所、北京三安生物科学研究院等渔业科研、教育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发挥人才、资源和技术优势,加快科技推广与创新力度,力争在优良品种培育、疫病防控、质量安全、健康养殖等关键技术的推广应用上实现新突破。抓好健康养殖示范区和科技示范县创建工作。大力普及先进实用养殖技术,积极开展渔业科技入户工程,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培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制定水生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在完善市级渔业病害防治中心的基础上,新建县级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1处,逐步完善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体系,提高水生动物疫病防控能力。
5、加强渔政监督管理和渔业安全生产。强化渔政队伍执法能力建设,推进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规范苗种生产许可、渔业捕捞许可、渔用饲料和药物使用的管理,严厉打击电鱼、炸鱼、毒鱼和渔业水域污染等违法行为,维护渔业生产正常秩序。加大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严格落实经营利用许可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以国务院、省政府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为契机,认真做好渔业安全生产的装备、物资及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工作,逐步完善渔业安全生产的体制和机制,做到防患于未然。
6、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渔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渔业协会、渔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引导协会会员认真贯彻落实渔业政策,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维护行业合法权益,提高行业经济运行质量,提升渔业竞争力。通过组织外出学习考察、举办研讨会、召开年会及利用网站刊登会员单位的相关信息等形式,研究协会工作,提高渔业组织化程度,为促进我市渔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7、认真组织实施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根据国务院统一 部署,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现已全面展开。各区县要按照市、区县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要认真贯彻执行《淄博市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落实普查队伍和经费,迅速开展工作。严格执行质量规范要求,做好入户普查登记和数据录入等项工作,层层审核把关,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圆满完成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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