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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立足职能服务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构筑快捷的登记通道
  7.提高工作效率,缩短登记时限。全面落实“首办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首席代表制”、“一审一核”等制度,积极推行并联审批制度,行政许可事项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审批权限内)实行当天办结;企业的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登记等,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7个工作日内发放营业执照。对于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于大中专毕业生、残疾人创业的,实行“随到随办”。
  四、积极服务市场主体
  8.围绕“项目建设年”活动,积极做好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服务工作,实行“事前介入、重点指导、全程服务、及时注册、定期联系”的工作模式和节假日预约服务、工作日延时服务制度。在项目立项初期派出专人提前参与决策,提前预查企业名称,提前预审登记材料;在项目推进过程中,予以重点指导;对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需要办理登记注册业务的,予以事前预约、延时服务;对已经落户本市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定期联系、实地回访,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为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难题,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9.鼓励、引导多主体、多层次、多形式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免费注册、免费发照、免费管理,力争今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350户。对业务涉及面广、注册出资额大的,常年跨省、市、县从事业务活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允许冠省、市行政区划名,有条件的县(区)局、分局可以委托工商所直接登记。年内举办1次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题培训班,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维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引导其特色农产品申请注册商标,促使其产品进商场、超市;引导其争创“守合同重信用”单位,促进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
  10.积极培育农村经纪人,活跃农村经济。不断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实现今年我市农村经纪人数量在去年总数的基础上递增30%的目标。充分发挥农村经纪人“内联农户、外接市场”的桥梁纽带作用,解决农资商品、农产品买卖难的问题,为我市特色农产品、果产品的大流通搭建新平台,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夯实基础。
  11.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提高农民和企业的合同法律意识,在职责范围内,及时调解合同纠纷。紧紧围绕支柱产业,鼓励龙头企业发展农业订单合同。加大涉农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应用力度,切实增大订单农业的成果,帮助农民规避风险,稳定增效。
  12.深入实施商标战略。充分利用华东六省一市、中部六省和淮海经济区商标保护网络,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保护企业和投资者的知识产权。积极推进“一所一标”品牌建设,每个工商所每年至少要重点引导、帮助辖区内一个产品申请注册商标,扶持一个已有注册商标的产品成为当地特色产品,带动更多的产品申请商标注册,提高全市注册商标总量。各县、区局每年至少培育、推荐一家有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的注册商标申报“安徽省著名商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今年下半年将推荐一家优秀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同时积极培育“符离集”烧鸡商标作为明年争创中国驰名商标的第二梯队,争取早日实现我市中国驰名商标零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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