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渭河干流中游以重要城市城区段防洪为重点,进行堤防工程建设。规划安排渭河中游干流宝鸡市、咸阳市、杨凌示范区城区段防洪工程规模为:新建堤防15.58公里,加高培厚堤防30.6公里,退、改建堤防8.21公里,堤防护坡4.76公里。新建围堤4.6公里,改建穿堤涵闸4座。新建支流河口堤防2.53公里,加高加固支流堤防3.79公里。具体项目及投资详见附表3-22。
表3-22 渭河中游河道防洪项目工程规模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本次规模(公里)
| 投资(万元)
|
| 总 计
|
| 31139
|
一
| 加高培厚干流堤防
|
| 14317
|
| 宝鸡市城区段堤防加高培厚
| 6
| 2761
|
| 杨凌示范区城区段堤防加高加固
| 2.8
| 1334
|
| 宝鸡市城区段堤防加高培厚
| 4
| 1841
|
| 杨凌示范区城区段堤防加高加固
| 1
| 476
|
| 宝鸡市城区段堤防加高培厚
| 17.18
| 7905
|
二
| 新建堤防
|
| 4352
|
1
| 宝鸡市新建堤防
|
| 2250
|
2
| 咸阳市新建堤防
|
| 2102
|
三
| 退建、改建堤防
|
| 4021
|
| 宝鸡市退建、改建堤防
|
| 3034
|
| 咸阳市退建、改建堤防
|
| 987
|
四
| 杨凌示范区城区段堤防护坡工程
|
| 2937
|
五
| 宝鸡市城区段支流加高培厚工程
|
| 1520
|
六
| 杨凌示范区城区段新建围堤
|
| 1934
|
七
| 宝鸡市城区段穿堤涵闸
|
| 2058
|
(三)渭河下游南山支流,以堤距展宽为主进行治理。规划安排石堤河、罗纹河、柳叶河、罗夫河拓宽堤距,增大过流断面,归顺河势;加高培厚尤河、赤水河堤防,共计安排移堤新建堤防40.38公里,加高培厚44.63公里。赤水河、方山河堤顶宽度两侧均采用8米,其余支流堤防一侧为8米,另一侧为6米。工程项目及投资见表3-23。
表3-23 渭河下游南山支流防洪治理项目安排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本次规模(公里)
| 投资(万元)
|
| 总投资
|
| 31080
|
一
| 沋河治理
| 1.85
| 456
|
二
| 赤水河治理
| 4.92
| 1643
|
三
| 石堤河治理
| 9.5
| 5318
|
四
| 罗纹河治理
| 8.16
| 6919
|
五
| 方山河治理(左堤)
| 3.17
| 1204
|
六
| 罗夫河治理
|
| 9593
|
七
| 柳叶河治理
|
| 5947
|
(四)完善水文测报、洪水调度、管理、基础研究等措施。新建1个水文站(赤水河靳家村)、11个水位站,改建15个水文站(临潼、桃园、南荣华、马渡王、罗李村、安头、秦渡镇、涝峪、鹦鸽、柳林、凤阁岭、淳化、漫湾、高桥、大峪)、7个水位站和11个雨量站,配备测验仪器,改善测验手段。对原有机动抢险队补充必要的抢险设备,配备相应设备。
加快防洪信息化建设,建设信息网络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和信息采集等系统。安排修建渭河下游三门峡库区防汛调度指挥设施、管理信息处理中心,完善管护设施及防汛料物仓库等工程。为各基层单位补充配备工程观测设备、交通工具、通信设备、工程探查维护设施以及基层管理站等。开展潼关高程控制与三门峡水库运用方式等防洪基础研究工作。具体见表3-24。
表3-24 防洪非工程措施、管理及基础研究项目安排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额(万元)
|
| 总计投资
| 16928
|
一
| 水文及测淤网站建设
| 2776
|
二
| 防汛机动抢险队
| 190
|
三
| 信息网络建设
| 4398
|
四
| 水政建设
| 136
|
五
| 三门峡库区防汛调度指挥中心
| 2243
|
六
| 管护设施设备补充配备
| 1147
|
七
| 防汛料物仓库建设
| 1015
|
八
| 渭河下游管理信息处理中心建设
| 1483
|
九
| 前期工作及基础研究(包括以下6个项目)
| 3540
(包括以下6个项目)
|
1
| 潼关高程控制与三门峡水库运用方式研究
| 580
|
2
| 数字渭河研究
| 770
|
3
| 东庄水库对渭河下游防洪减淤作用试验研究
| 850
|
4
| 渭河下游冲淤演变规律与河道治理关键问题研究
| 620
|
5
| 黄渭洛河汇流区治理研究
| 450
|
6
| 渭河生命指标体系研究
| 270
|
(五)重大防洪项目前期工作。东庄水库是渭河流域综合治理的重要骨干防洪减淤工程。水库枢纽位于黄河二级支流泾河下游峡谷末端,距咸阳市约80公里,距西安市约100公里。东庄水库的开发任务是“以防洪减淤为主,兼顾供水、发电及生态环境”,工程建设的目标是解决渭河下游及三门峡库区11个县区、183万人、220万亩土地的防洪保安问题,拦蓄泥沙、减少河道的淤积以及改善地区生态环境等。
东庄水库最大坝高228米,总库容30.1亿立方,调洪库容8.38亿立方米,防洪库容4.2亿立方米,水库拦沙和调水调沙库容20.2亿立方米。水库枢纽由砼双曲拱坝、排沙泄洪设施、坝后电站、放水建筑物等部分组成。东庄水库的项目建议书已编制完成,计划2010年完成可研阶段的地勘和泥沙模型试验等专题研究,2011年完成可研报告编制,估算可研阶段需前期费用8000万元。
另外,安排开展渭河中下游几项重点防洪及河道治理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100万元。
五、加快重点水源工程建设
渭河流域水资源短缺,用水十分紧张,必须加快重点水源工程建设,保证经济发展对水的合理需求,归还河道生态流量。近期重点安排推进“引汉济渭”调水工程的前期工作,力争2009年开工建设,2012年建成通水;续建引红济石调水工程,力争2011年建成通水;加快亭口水库、李家河水库前期工作步伐,力争2010年前开工建设。
(一)“引汉济渭”调水工程。
“引汉济渭”工程是渭河流域综合治理的重大支撑工程,是有效解决关中地区缺水和生态问题的骨干工程,设计年调水量15亿立方米。工程全部建成后,可以满足关中地区渭河沿线西安市等4个重点设区市、13个县城、8个工业园区2020年的城市生活、工业和生态环境用水需求,可以归还部分被挤占的农业灌溉用水,与渭河流域水资源调度管理措施、其他节水措施配合实施后,可以归还渭河河道被挤占的生态用水量,使渭河河道低限生态用水量达到规划的51.1亿立方米,(其中汛期输沙水量45亿立方米,非汛期生态基流6.1亿立方米),使渭河干流华县站最小生态环境流量不小于20立方米/秒。大大提高渭河中下游河道水体的纳污能力,为河道水质达到水功能区标准提供必要条件,极大的改善河道生态环境。
“引汉济渭”调水工程前期工作正在加快进行,工程项目建议书已于2008年4月上报水利部,同步开展可研阶段工作,力争2008年完成项目建议书审查。该工程的部分准备工程已在2007年开工建设,计划在2012年建成三河口水库以下工程,实现引水5亿立方米目标。
(二)引红济石调水工程。
引红济石调水工程位于太白县境内,引汉江支流褒河上游的红岩河水源,跨秦岭调入渭河支流石头河上游的桃川河,年调水量0.94亿立方米,工程由低坝引水枢纽、引水工程组成,设计引水流量13.5立方米/秒。
石头河水库纳入引红济石工程调水量后,多年平均向渭河下泄水量1.92亿立方米。对解决渭河沿岸的缺水问题,改善渭河中下游水生态环境具有一定作用。工程总投资7.14亿元,2006年底已开工建设,计划2011年建成。截至2007年底,已安排工程投资1.9亿元,其中省级财政投资1.707亿元,银行贷款0.2亿元,下一步需安排资金5.233亿元。
(三)亭口水库工程。
亭口水库工程地处长武县境内、彬长工业区中部、泾河一级支流黑河上,坝址距河口(黑河入泾河口)2公里,距长武县城18公里,距彬县县城15公里。水库的主要任务是给彬长工业区内的企业提供工业供水及彬县、长武县县城生活供水,同时兼有防洪、发电等功能。工程多年平均供水量7378万立方米,加上鸭儿沟水库,总供水量为8124万立方米。
该工程主要由大坝、溢洪道、放水洞和泄洪洞等组成。大坝为均质土坝,最大坝高46.5米,坝顶长度493米,坝顶宽度10米,总库容1.984亿立方米,正常蓄水位下库容1.63亿立方米。估算工程总投资78424万元。工程项目建议书于2005年6月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可行性研究工作已于2005年7月启动,目前已完成了外业勘测工作。2008年下半年启动初步设计工作,2009年编制完成初步设计报告并力争开工建设。
(四)李家河水库。
李家河水库位于蓝田县境内灞河支流辋川河中游,坝址距蓝田县城23公里,是解决西安市浐河以东地区城镇生活和工业用水的骨干水源工程。该水库与已建成的岱峪、鹿塬、杨家沟、红旗等四座小型水库联网调度,年可向西安市纺织城和洪庆组团、蓝田县城以及灞桥区的狄寨、蓝田县的孟村、安村、前卫、长安区的炮里等5乡镇供水7082万立方米。
该工程主要包括水库枢纽工程和供水渠(管)道工程两部分。水库总库容5690万立方米,其中调节库容4520万立方米,死库容680万立方米。供水渠(管)道由总干渠、北干渠、南支管组成,长度分别为18.8公里、28.9公里、21.0公里。施工总工期33个月。估算工程总投资76188万元。工程项目建议书已通过黄委会审查,2004年年底黄委会以“黄规计〔2004〕278号”文件将审查意见上报水利部,2005年7月水利部以“水规计〔2005〕303号”文件将工程项目建议书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编制完成,力争2010年前开工,工期3年。
六、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节能减排
产业政策是引导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着眼我省渭河流域治污减排的严峻形势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在产业准入和项目建设上,除满足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外,还需针对渭河流域的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围绕建设关中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的目标,以煤炭、电力、水泥、冶金、焦化、铁合金和造纸行业为重点,限制和淘汰耗能高、污染大、技术低、规模不经济的生产能力,执行严格的行业准入标准,确保不再新增落后生产能力。禁止新上废水排放量大、对渭河水质污染威胁大的造纸、果汁等类项目,化工、印染、淀粉加工、制约、电镀等行业建设项目也要从严控制。
采取行政管理、经济调节、资源供给控制等多种手段,加快推进落后产能企业的关停并转和改造,对3.4万吨以下化学和半化学制浆造纸企业、2万吨以下废纸造纸企业、不造纸只售浆的爆破制浆企业予以淘汰关闭。加快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减排,鼓励电力、化工等企业积极使用中水,提高节能节水水平,构建安全、清洁型资源开发产业体系,支持向技术含量高、清洁节约型大型企业发展,促进规模集聚、技术提升、布局优化,实现渭河流域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四章 项目实施计划与资金筹措
第一节 项目投资估算及安排思路
根据规划项目的前期工作成果,并参考同类工程的投资情况,估算项目总投资为133.87亿元(不含重点水源工程项目投资81.56亿元)。在各类项目投资中,水污染防治及保护项目投资70.297亿元,占总投资的52.52%;节水及水资源管理项目投资30.18亿元,占总投资的22.54%;流域生态建设工程项目投资18.85亿元,占总投资的14.08%;防洪项目投资14.54亿元,占总投资的10.86%。
渭河治理工程涉及面广、项目繁多,在项目投资安排上的基本思路是:紧紧围绕治理目标和任务,以缓解流域缺水矛盾、治理水污染、提高防洪能力为重点,以改善生态环境为根本,优先安排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及生命财产安全的项目,水资源、防洪及治污工程建设与产业结构调整、监管能力建设等非工程措施建设并举。
(一)优先安排治污、节水工程建设。治污项目优先安排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和重点行业的污染整治,加强监督执法,防治并举;节水项目优先安排耗水量大的农业节水和工业领域高耗水行业的节水工作。
(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优先安排渭北黄土高塬沟壑区的沟道坝系工程。
(三)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工程以建设南北两山生态屏障和渭河生态走廊为目标,重点安排渭河流域沿线防护岸及景观地带,秦岭北麓水源涵养林带,北山南坡经济及水土保持林带、主干道路沿线绿色长廊建设为主。
(四)做好区域规划,优先安排河道沿线的防浪林、护岸林、生态林、防汛管护道路建设,重点安排城市河段的生态景观建设、水文化景观建设。
(五)防洪减淤工程优先安排渭洛河下游现状防洪能力薄弱、防洪压力大,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大的项目,渭河中游段以宝鸡市、咸阳市、杨凌示范区城市防洪为重点,优先安排重点险工段加固,适时安排以防洪减淤为主要目标的东庄水库建设。
(六)水源工程优先安排引汉济渭调水工程,其次安排前期工作进展顺利的、对生产生活影响较大的其他跨流域调水工程和水源工程项目。
(七)重视非工程措施建设,紧紧围绕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和调度的需要,分期安排水环境监测、水保生态监测工程和信息化工程。
第二节 资金筹措原则及投资构成
一、资金筹措的思路和原则
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多渠道筹措资金。除各级财政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外,应创新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建设。要坚持计划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在确定规划投资目标的前提下,可根据轻重缓急及其他情况对年度投资计划作适时调整。
(一)水污染防治及保护项目。
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坚持走市场化之路,其中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场的建设通过BOT方式解决,管网等配套设施由各级财政投资建设。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思路,企业的污染治理工程主要由企业自行投资建设,财政从企业排污费或污染治理专项资金中给予适当补助。对淘汰关闭的企业,视情况由财政补助: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无违法行为,自动关闭或者转产,为渭河污染治理作出贡献的企业,给予补偿;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污染企业和违法排污企业依法予以强制淘汰关闭,不再给予补偿。
农业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工程、城市饮用水源地建设和保护工程、污染监控能力建设工程等主要由市、县自筹资金建设,省上给予适当支持,同时争取国家支持。
(二)节水及水资源管理项目。
农业节水项目,由于农业比较效益差,难以用提高水费的方法收回工程投资,从国家保障粮食安全、支持农业发展角度出发,其投资应由财政资金全额承担。该项目已列入国家规划,按中、省2∶1的比例进行筹资。
工业及城镇节水项目,投资主体应为各受益企业和城市供水用水单位,各有关部门要采用提高水价、用水定额管理、实施取水许可等措施引导各行业进行节水建设,财政可投入一定资金,以奖励方式鼓励节约资源和节水。
(三)生态建设工程。
水保生态建设主要安排了淤地坝坝系建设,属国家重点支持的生态项目,由中央、省、市、县共同筹资建设。
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工程为公益性事业,建设资金在积极争取中央投资的同时,建议以市、县政府自筹为主,群众自建、社会参与、工程配套、市场运作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省财政根据财力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渭河河道生态建设工程,其中城市段河道生态治理主要由城市建设部门筹资解决,对部分筹资较困难,但生态环境效益显著的项目,省级财政可给予适量补助。
渭河河道绿色生态长廊及水文化建设资金,可结合沿渭市、县绿色家园建设、市政建设等由市、县政府自筹解决为主。
(四)防洪项目。
防洪项目为国家重点支持的社会公益项目,已列入国家规划,投资比例已定。地方投资主要由省级财政和各设区市承担。
(五)重点水源工程建设。
本次所列重点水源工程已列入国家规划,工程投资应创新体制,尽可能采取企业化运行模式筹融资,在保证还贷能力的基础上,采用部分银行贷款,项目资本金筹措要分清事权。鉴于国家有关部委还未对项目进行批复,其投资渠道和分级负担比例难以确定,本规划暂未列其投资计划。亭口水库、李家河水库主要给所在的城市、能源化工基地供水,建议主要由各地政府联合用水企业或开发区共同筹资建设。
二、项目资金构成
规划的133.87亿元总投资中(不含重点水源工程项目投资81.56亿元),拟由中央投资35.927亿元、省级投资18.185亿元,分别占总投资的26.8%、13.6%,其余79.758亿元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分别采用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城市或地方政府筹资等方式解决,占总投资的59.6%。
(一)水污染治理与水资源保护工程,总投资70.477亿元,其中争取国家投资9.965亿元、省级投资9.965亿元、市县自筹50.547亿元。
1. 城镇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33.9亿元,城镇垃圾处理工程12.6亿元。投资主要由市、县政府通过招商引资等多种方式自筹,中央、省上给予适当补助。
2. 工业综合治理工程12.2067亿元。其中淘汰高污染企业奖励补偿资金1.5亿元,中、省以“以奖代补”资金投入为主;工业点源污染治理工程10.7067亿元,争取中央和省上补助10%,其他由企业自筹。
3. 农业污染治理及生态建设项目6.1656亿元,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20%,市、县自筹80%。
4. 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2亿元,投资主要由城市或地方政府自筹,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10%。
5. 环境监测能力监管体系建设资金3.4247亿元,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50%,其他由市、县自筹。
(二)节水及水资源管理工程,总投资30.18亿元,其中中央投资6.984亿元、省级投资2.78亿元。
1. 农业节水工程7.04亿元,其中中央投资4.69亿元;地方投资2.35亿元,拟由省级财政全额安排。近年来,国家对农业节水工程的基本建设投资年均约0.6亿元,加上省级投资约0.3亿元,用于灌区节水工程的投资每年约0.9亿元。
2. 工业节水工程18.47亿元,投资主要由企业自筹,争取中央拿出10%的补助资金。
3. 城市节水工程4.24亿元,投资主要由城市政府自筹,争取中央拿出10%的补助资金。
4. 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投资0.43亿元,由省级财政投资。该项目已开始实施,年投资约0.1亿元。
(三)流域生态建设项目,总投资18.86亿元。
1. 水保生态建设项目4.89亿元,其中沟道坝系工程资金筹集比例为中央、省、市县7∶2∶1;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筹集比例为中央和省级7∶3。
其中中央投资3.43亿元;省级财政投资1.08亿元;市县投资0.38亿元,市县投资中设区市和县级的分摊比例各占50%。
近年来,渭河流域中央年均投资约0.3亿元,加上地方投资总额约0.5亿元。
2. 森林生态系统恢复与保护工程,投资12.01亿元。
秦岭北麓水源涵养林带建设共需投资3.8619亿元。一是利用退耕还林、荒山造林、天然林保护等林业重点工程投资,争取5年安排1亿元;二是秦岭植物园利用亚行贷款0.3亿元;三是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累计可安排2.5619亿元。
“北山”南坡经济及水土保持林带建设共需投资3.7533亿元。一是利用退耕还林、荒山造林、天然林保护等林业重点工程投资,争取5年安排1.5亿元;二是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累计安排2.2533亿元。
渭河沿岸护堤及景观林带建设共需投资3.4740万元。鉴于渭河沿岸护堤及景观林带建设属于沿渭市政建设的一部分,其投资主要由市、县政府结合植树造林及其他重点项目建设等自筹解决。
主干道路沿线绿色长廊建设共需投资0.9238亿元。一是依靠公路、铁路建设工程配套解决;二是依靠社会造林及市场方式解决。
3. 渭河河道生态建设1.95亿元。
城市段河流生态治理工程投资主要由城市或地方政府自筹,补助资金拟由省级安排;河道绿色生态长廊及水文化建设为社会公益项目,建议投资由市、县政府自筹安排。
(四)防洪项目,总投资14.54亿元,其中中央投资9.47亿元,省级投资4.37亿元,地市投资0.7亿元。分为河道防洪工程和重大防洪项目前期工作,分别投资13.53亿元和1.01亿元。
《渭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将河道防洪工程列为优先实施项目,原计划2010年前完成,相关工程可研报告已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但由于项目尚未立项,无专项投资,年投资额仅为4000万元左右。鉴于《渭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中防洪项目中央投资尚未正式安排,投资来源不确定,为了尽快提高渭河中下游的防洪能力,满足经济快速发展对防洪的迫切要求,根据中央和地方对防洪工程投资的分担比例(中央2/3,地方1/3)将河道防洪项目的投资额和工程项目分列,由省上先安排部分资金加快重点防洪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渭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中陕西省防洪项目近期工程总投资约15亿元,截至2007年底,中央已安排基建或国债投资1.47亿元用于规划防洪项目。
本规划安排的河道防洪项目总投资13.53亿元,由陕西省安排地方资金4.56亿元(其中省级财政3.86亿元,宝鸡市、咸阳市、杨凌示范区、西安市、渭南市财政0.7亿元),申请中央安排投资8.97亿元。重大防洪项目前期工作列经费1.01亿元,按中央、省级1∶1的比例筹措资金。
(五)重点水源工程建设。
1. 引汉济渭调水工程。
初步测算,静态总投资约118.01亿元,本期安排一期工程建设,投资76亿元。鉴于国家对该项目尚未批复,暂不计入投资总额计划。
2. 引红济石调水工程。
工程总投资7.14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3.22亿元,占工程总投资的45%,由省级水利建设资金安排;其余3.92亿元资金由项目法人筹措解决。目前,已安排投资2.907亿元。
3. 其他工程。
亭口水库、李家河水库主要以地方政府筹资为主建设,争取2010年前开工建设,投资暂未列。
规划项目投资及筹资构成详见表4-1。
表4-1 规划项目投资及筹资构成表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总投资(亿元)
| 其中:
| 备 注
|
中央投资
| 省级投资
| 其他投资
|
(亿元)
| (亿元)
| (亿元)
|
| 合计总投资
| 133.87
| 35.927
| 18.185
| 79.758
|
|
一
| 水污染防治及保护项目
| 70.297
| 9.955
| 9.955
| 50.387
|
|
1
| 城镇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
| 33.9
| 6
| 6
| 21.9
| 项目投资来源以实际筹资为主
|
2
| 城镇垃圾处理工程
| 12.6
| 1
| 1
| 10.6
| 同上
|
3
| 淘汰高污染企业
| 1.5
| 0.75
| 0.75
|
| 以中省以奖代补资金投入为主
|
4
| 工业点污染源防治工程
| 10.7067
| 0.535
| 0.535
| 9.6367
| 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10%,企业自筹90%
|
5
| 农业污染治理及生态建设项目
| 6.1656
| 0.62
| 0.62
| 4.9256
| 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20%,市县自筹80%
|
6
| 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
| 2
| 0.2
| 0.2
| 1.6
| 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10%,市县自筹90%
|
7
| 网络监控体系及应急监管能力建设
| 3.4247
| 0.85
| 0.85
| 1.7247
| 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50%,市县自筹50%
|
二
| 节水及水资源管理项目
| 30.18
| 6.984
| 2.78
| 20.416
|
|
(一)
| 农业节水工程
| 7.04
| 4.69
| 2.35
|
| 中央、省级按2∶1筹资
|
1
| 大型灌区
| 4.62
| 3.08
| 1.54
|
|
|
2
| 中型灌区
| 0.89
| 0.59
| 0.3
|
|
|
3
| 小型灌区
| 0.91
| 0.61
| 0.30
|
|
|
4
| 纯井灌区
| 0.62
| 0.41
| 0.21
|
|
|
(二)
| 工业节水工程
| 18.47
| 1.86
|
| 16.61
| 企业自筹,争取国家补助10%
|
1
| 火力发电行业节水
| 3.36
| 0.34
|
| 3.02
|
|
2
| 石油石化行业节水
| 0.1
| 0.01
|
| 0.09
|
|
3
| 钢铁行业节水
| 0.46
| 0.05
|
| 0.41
|
|
4
| 纺织行业节水
| 1.05
| 0.11
|
| 0.94
|
|
5
| 造纸行业节水
| 4.76
| 0.48
|
| 4.28
|
|
6
| 化工行业节水
| 6.5
| 0.65
|
| 5.85
|
|
7
| 食品行业节水
| 2.24
| 0.22
|
| 2.02
|
|
(三)
| 城市节水工程
| 4.24
| 0.434
|
| 3.806
|
|
1
| 城市供水管网改造
| 2.77
| 0.28
|
| 2.49
| 争取中央资金10%,其余自筹。
|
2
| 小城市及县城供水管网改造
| 1.25
| 0.13
|
| 1.12
|
3
| 建筑单体和居民小区中水利用示范
| 0.07
| 0.01
|
| 0.06
|
4
| 城区雨水利用示范
| 0.11
| 0.01
|
| 0.1
| 争取中央资金10%,其余自筹。
|
5
| 节水器具标准化及应用示范
| 0.04
| 0.004
|
| 0.036
|
(四)
| 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
| 0.43
|
| 0.43
|
| 省级投资
|
1
| 水资源监测体系
| 0.43
|
| 0.43
|
|
|
三
| 流域生态建设工程
| 18.853
| 9.518
| 1.08
| 8.255
|
|
(一)
|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 4.89
| 3.43
| 1.08
| 0.38
|
|
1
| 沟道坝系工程
| 3.84
| 2.69
| 0.77
| 0.38
| 中央70%、省级20%、市县10%
|
2
| 水土保持预防监督
| 0.68
| 0.48
| 0.20
|
| 中央70%、省级30%
|
3
| 水土保持监测网络
| 0.37
| 0.26
| 0.11
|
|
(二)
| 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工程
| 12.013
| 6.088
|
| 5.925
|
|
1
| 秦岭北麓水源涵养林带建设
| 3.8619
| 3.088
|
| 0.7739
| 中央80%,市县20%。
|
2
| 北山南坡经济及水土保持林带建设
| 3.7533
| 3
|
| 0.7533
|
3
| 渭河沿岸护堤及景观林带建设
| 3.4740
|
|
| 3.474
| 市县结合市政建设和绿色家园建设自筹解决
|
4
| 主干道路沿线绿色长廊建设
| 0.9238
|
|
| 0.9238
|
|
(三)
| 渭河河道绿色生态建设
| 1.95
|
|
| 1.95
|
|
1
| 城市段河流生态治理
| 0.4
|
|
| 0.4
|
|
2
| 河道绿色生态长廊及水文化建设
| 1.55
|
|
| 1.55
|
|
四
| 防洪项目
| 14.54
| 9.47
| 4.37
| 0.7
|
|
1
| 河道防洪工程
| 13.53
| 8.97
| 3.86
| 0.7
|
|
2
| 重大防洪项目前期工作
| 1.01
| 0.50
| 0.51
|
|
|
五
| 重点水源工程
| 81.56
|
|
|
| 未计入总投资额
|
1
| 引汉济渭调水工程
| 76.33
|
|
|
| 工程静态总投资约118亿元,一期投资76.33亿元
|
2
| 引红济石调水工程
| 5.23
|
|
|
| 总投资7.14亿元已安排1.91亿元
|
3
| 亭口水库工程
|
|
|
|
| 总投资8.97亿元,开工时间及投资未定
|
4
| 李家河水库工程
|
|
|
|
| 总投资7.62亿元,开工时间、投资未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