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市高法等关于印发北京市依法打击整治网络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十一)广电部门要加强提供视听节目网站、手机视听网站和播客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提供互联网和手机视听节目服务的单位,重点打击传播含有色情等有害内容的影视剧等视听节目的行为,规范互联网视听节目传播秩序,组织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抵制网上低俗不良视听节目传播。
  (十二)新闻出版部门要加强对网上书报刊音像电子出版物和网络游戏等互联网出版活动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从事互联网出版活动的单位。组织互联网出版服务单位抵制网上低俗不良信息传播。
  (十三)银行业监管部门要督促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网上支付平台管理,与有关部门配合,协助切断传播网络淫秽色情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利益链条。
  七、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总体分为两个阶段。3月底之前,围绕为春节和“两会”营造健康、文明的互联网环境,集中清理网上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4月至9月,围绕北京奥运会网络安全,深入开展全市网上清理、整治,打击网络淫秽色情、诈骗、赌博和销售违禁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推进互联网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具体安排:
  (一)2008年1月23日至2月5日。全市各职能单位要立即行动,以互联网视听节目网站和提供播客、博客、手机视听服务单位为重点,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清理行动。
  (二)2008年2月18日至4月30日。全市各职能单位要深入清理互联网和手机WAP网站上淫秽色情信息,铲除境内淫秽色情网站;确定重点案件,集中开展侦破工作;全面排查信息安全隐患,整顿互联网管理秩序。同时,要检查工作成效,排查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下一阶段专项行动。
  (三)2008年5月1日至9月30日。全市各职能单位要围绕北京奥运会网络安全,全面清理网上淫秽色情、诈骗、赌博和销售违禁品等有害信息,集中侦破一批传播淫秽色情、诈骗等犯罪案件。完善提高一批、警告整改一批、依法取缔一批违法违规互联网单位,落实抵制网上低俗不良信息传播的工作措施,建立切实有效的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机制。进一步深化互联网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巩固专项行动工作成果。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继续深入开展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既是人民群众的呼声,也是保障互联网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全市各职能单位要充分认识网络淫秽色情问题的长期性、顽固性和复杂性,充分认识专项行动对于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维护网上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各有关部门要由一名主要领导同志亲自负责,切实抓好工作部署落实。各区县要完善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专项行动的协调指挥工作。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