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按照《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开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清理、整顿,督促互联网视听节目网站和提供播客、手机视听服务单位落实视听节目信息审查、播出管理、记录留存和有害信息发现、防范、报告措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建立“禁止传播的视听节目信息库”后,要求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网站一律不得传播列入“禁止传播的视听节目信息库”的视听节目。对互联网视听节目管理混乱、安全隐患突出的,要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要依法吊销许可证。
(四)深入开展互联网接入服务市场整治,整顿托管主机和虚拟空间管理秩序。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继续开展以专人专岗负责制、内部业务管理系统、所接入网站备案数据库为重点的信息安全管理“三建”工作,建立有害信息发现、监督和协同查处机制,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公安机关与通信管理部门配合,组织托管主机和虚拟空间服务单位落实托管、租用用户注册登记制度,督促其建立健全淫秽色情等违法信息巡查、管理制度。对采用域名跳转来逃避清理、打击的淫秽色情等违法网站,研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对无人管理、无力管理的中小网站、论坛、留言版,要限期整顿;对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有害信息频发的,要依法予以查处、关闭。
(五)加强监管,规范网上支付平台、手机代收费、互联网广告和搜索引擎经营秩序。规范网上支付平台和手机代收费服务单位经营服务,建立异常支付、收费活动发现、报告制度。清理整治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防治广告,检查网络广告经营资格,规范经营服务活动;对发布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防治广告的行为,坚决依法从严查处。监督、指导搜索引擎服务单位落实有害信息过滤和对违法网站网页拒绝抓取、留存的措施,有效遏制利用“网页快照”等渠道传播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问题。
(六)大力开展互联网法制和精神文明宣传工作。宣传部门牵头,各部门配合,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宣传报道。加强高校校园网精神文明教育工作和校园网管理,净化校园网络教育环境。深入开展互联网法制和精神文明宣传进网站、进网吧、进中小学校的“三进”活动,印发和在网上广泛登载互联网法制和精神文明宣传材料,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互联网法制、道德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互联网违法犯罪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制度。
(七)推进开展互联网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健全互联网管理协调处置工作机制,建立违法网站信息通报和处罚联动工作制度。组织研究制定便于互联网相关管理部门和运营企业操作的、违法与不良信息分类判定标准或指导性意见,以及分类处置办法。完善互联网管理基础工作,强化互联网运营企业和服务单位在配合打击淫秽色情信息上的责任,建立健全互联网服务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推动建立论坛版主、吧主和聊天室主持人实名制。组织开展文明网站公众评议活动,定期对属地网站信息传播情况进行评议并向社会公布,加强社会监督。继续深入开展公安机关互联网依法公开管理工作。组织提供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建立“网络视听服务自律联盟”,自觉抵制违法和低俗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组织研究垃圾广告类短信的治理措施,防止和遏制垃圾短信的泛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