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意见》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接入谁负责”,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坚持打击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清理,打击网上违法犯罪活动,规范互联网管理秩序,整治网上低俗之风,促进互联网上精神文明建设,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网络文化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依法打击整治网络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专项行动协调小组,全面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专项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副局长杨晓毅任办公室主任,市委宣传部、市高法、市人民检察院、市教委、市通信管理局、文化局、工商局、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市网管办、银监局、市扫黄办等各相关职能单位的主管领导任副主任。各有关单位要依据职责分工,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下发具体实施意见,部署落实各项工作,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
三、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全面清除我市网上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集中查处一批网上传播淫秽视听节目、组织淫秽表演、介绍卖淫嫖娼和网络诈骗的违法犯罪案件,依法严惩一批犯罪分子。深入开展互联网整治,完善提高一批、警告整改一批、依法取缔一批互联网违法违规单位。通过专项行动,切断网络淫秽色情传播链条和牟利链条,使境内网上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明显减少,网上低俗之风得到明显遏制,网络环境明显净化,信息传播秩序明显规范,互联网服务单位社会责任意识明显提高。
四、工作重点
(一)打击的重点对象
1、利用互联网视听节目组织传播淫秽信息,以及传播淫秽视听节目非法牟利的;
2、利用互联网和手机 WAP网站大量传播淫秽信息的;
3、境内不法人员在境外开办淫秽网站并在境内发展会员,传播淫秽信息的;
4、组织网络淫秽表演和进行网上招嫖活动的;
5、从事网络诈骗、盗窃、赌博和销售违禁品等犯罪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