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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2008年部分民办高校收费标准的函

北京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2008年部分民办高校收费标准的函


市教委:

  你委《关于申请民办学历教育学费收费标准的函》(京教函[2008]371号)收悉。经研究,现就你委关于民办高校学历教育收费标准等问题函复如下:

  一、同意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瑞酒店管理学院所设专业的学费和住宿费、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等学院新增专业的学费,暂按你委核定的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见附表。各学校可根据情况适当下浮,幅度不限。

  二、各民办高校要认真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通过招生简章及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

  三、本函自2008年新学年起执行。

  特此函复。

二○○八年八月七日

  附件:
  2008年部分新建及新增专业民办高校收费标准

学校名称

专业

收费标准

(元/生学年)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8000

广播电视编导

20000

数字媒体艺术

24000

市场营销

16000

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

数字动漫与制作

12000

剧场音乐厅影院管理

18000

嵌入式软件开发技术

11000

北京科技职业学院

会计与审计

7500

北京汇佳职业学院

体育服务与管理

(马术与管理)

50000

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

文物鉴定与修复

(书画鉴定方向)

10000

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

财务管理、广告学、汉语言、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工业设计、通信工程

16000

公共事业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工程管理

14000

英语

15000

艺术设计

18000

动画

20000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瑞酒店管理学院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40000

住宿费(4人间)

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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