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杨晓民任职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杨晓民任职的通知
(市政发〔2008〕71号)
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杨晓民任西安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副巡视员。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