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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粮食局关于做好国有粮食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的通知

  要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坚持季节性收购与常年性收购相结合,实行联购联销、即购即销、外购外销等方式搞活购销及轮换经营。要以购销、储备等企业为龙头,培育一批有竞争力、影响力和带动力的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实行产、购、加、销为一体的粮食产业化经营,实现规模效益。要发挥我省现有的粮食品牌优势,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拓宽省内外粮食市场,力争在粮食销售上有新的突破。要继续做好军供、水库移民、退耕还林、大中专学生、低收入困难群众和厂矿企业的粮食供应。在搞好粮食购销主营业务的同时,要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开辟新的经营收入,提高企业经营效益。
  四、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控制费用开支
  粮食企业要强化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要加强资金管理,加大清收清理欠款和各种不合理占用资金工作力度,减少资金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切实加强成本费用管理,严格控制费用开支,堵塞漏洞,切实把不合理的费用支出压下来。要积极推广安顺市粮食局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制”、“会计委派制”、“财务稽核制”、“定额管理”、“以收定支”、“集中审核报销”的先进经验,加强对资材购置费和业务招待费等费用的监管,切实压缩非生产性费用开支。
  五、严格企业会计核算,如实反映企业盈亏

  健全会计核算制度,严格会计核算纪律,按照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和《关于粮油有关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严禁编制虚假报表,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核算补贴收入,企业销售收入要及时入账,正确体现企业盈亏,不得隐瞒企业收入,严禁搞“账外账”、“小金库”。要加强对粮食损失损耗的核算管理,对正常的粮食损失损耗,要按照有关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切实纠正和防止乱摊成本或少摊少提费用现象。各级粮食部门要深入一线,加强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分析,及时掌握企业的财务状况,为做好扭亏增盈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六、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为企业扭亏增盈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积极加强与财政、税务、农发行等部门和单位的沟通与协调,争取和落实支持粮食宏观调控及粮食产业化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建立和完善财政和金融支持粮食宏观调控和粮食产业化发展的机制,为搞好省内粮食安全、促进我省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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