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粮食局关于做好国有粮食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的通知
(黔粮计财[2008]104号)
各市、州、地粮食局、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为做好新形势下的粮食财会工作,促进国有粮食企业搞好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国有粮食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的重要意义
2007年,我省各级粮食管理部门及国有粮食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全国粮食财会会议以及省粮食局《关于加强2007年粮食财会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认真做好全年的各项粮食财会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07年,全省国有粮食企业减亏30%,其中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减亏46%;全省共有24个县国有粮食企业全行业实现盈利,31个县购销企业实现盈利。但是,与全国2007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实现利润1.67亿元、共17个省(区、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实现盈利相比,我省国有粮食企业扭亏增盈工作仍存在较大差距。在购销市场化的新形势下,深入开展扭亏增盈工作,既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需要,也是确保国有粮食资产增值保值、增强国有粮食经济控制力、搞好粮食宏观调控的需要。企业不消灭亏损,亏损就消灭企业。因此,各级粮食部门、粮食企业广大干部职工要把扭亏增盈作为一项重要的粮食工作来抓,把它贯穿于粮食购、销、调、存各业务环节的始终,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常抓不懈,切实抓出成效,力争在2010年全省一半以上的县国有粮食企业全行业实现盈利,其中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全面实现盈利。
二、加强领导,落实扭亏增盈目标责任制
各级粮食主管部门要制定国有粮食企业扭亏增盈的具体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并认真组织实施。从今年开始,省粮食局将从销售利润率、销售收入增长率、成本费用利润率、亏损下降等几个方面,定期对各市(州、地)粮食部门的扭亏增盈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年终将对扭亏增盈工作先进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完不成扭亏增盈任务的要通报批评,督促其及时检查原因,限期整改。各市(州、地)也要加强对县级粮食部门扭亏增盈工作的考核,尽快抓好落实。要建立和完善定期的扭亏增盈分析报告制度,逐级推广扭亏增盈先进经验,促进扭亏增盈工作深入开展。各地粮食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扭亏增盈工作的领导,定期检查国有粮食企业扭亏增盈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扭亏增盈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帮助企业克服困难,完成扭亏增盈目标任务。
三、千方百计搞活企业经营,提高经营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