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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公示电煤价格的通知

甘肃省物价局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公示电煤价格的通知
(甘价电力〔2008〕249号)


省属煤炭生产企业,各统调燃煤发电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电煤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的通知》(发改电〔2008〕248号)规定,现将我省靖远煤业集团、窑街煤电公司、华亭煤业集团三大煤炭生产企业供2008年省内电煤合同量、价格、热值、合同履行情况(见附件)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规定,煤炭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将合同电煤交给关联销售公司进行销售,转变为市场电煤或其它用煤。省物价局、省经委将按价格、热值、数量统计电煤合同兑现率,对未按合同约定执行的,依据合同未兑现煤量比例,相应削减其次年合同运力计划,并按价格违法所得收缴相应差价款。
  电煤价格公示将定期进行。
  监督举报电话:0931-12358  0931-8412389

  附件: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经济委员会电煤价格公示(第一期)

  二○○八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
  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经济委员会
  电煤价格公示(第一期)

  表1:靖远煤业集团2008年省内电煤合同量、价格、热值、合同履行情况表
    内容  电厂合同量(万吨)合同量价格(元/吨)合同热值(mj/kg)合同量履行(万吨)合同兑现率
靖远二电公司21023621.75109.6252.20%
靖远二电公司8(6-8月)317.5021.75  
国电靖远公司15022721.7579.1752.78%
国电靖远公司5(6-8月)33821.75  
西固热电公司8022721.7550.6163.26%
国电兰州公司3522721.7523.2666.46%
大唐甘谷526521.755100%
合计493  267.6654.29%
    备注:合同量履行、合同兑现率指1月1日-6月30日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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