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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天庆丽舍情园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天庆丽舍情园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甘价服务〔2008〕235号)


甘肃天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在天庆丽舍情园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水费、电费、停车费等费用的报告》(甘天物字〔2008〕15号)收悉。经研究,现对你公司所服务的天庆丽舍情园小区前期物业服务费指导价及相关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物业服务等级及指导价标准

  根据现场考核,你公司对天庆丽舍情园小区提供的服务等级达到了《甘肃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暂行标准》规定的一级服务内容与标准。其物业服务基准价核定为:普通住宅每月每建筑平方米1.50元;公寓每月每建筑平方米1.70元;商业每月每建筑平方米2.00元;幼儿园每月每建筑平方米1.80元。

  上述标准,普通住宅可在15%幅度内上下浮动,公寓、商铺、幼儿园可在20%幅度内上下浮动,具体浮动幅度及标准由你公司与业主协商约定。其他特约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由你公司与业主协商约定。

  二、二次供水设施运行费

  二次供水设施运行费收费标准按实际用水量每立方米0.10元的标准收取。

  三、二次供电管理费

  二次供电管理费收费标准按实际用电量每千瓦时0.05元的标准收取。

  四、电子监控及共用照明公摊电费(包括单元楼道照明、家居智能化及电子监控设备用电)暂按每月每户5元的标准收取。你公司应对电子监控及共用照明电费单独计量,做好核算工作。

  五、物业小区停车费

  1.地下智能停车场停放自行车每辆每次0.30元,过夜(超过24点,下同)每辆0.40元,全月停放每辆每月按6.00元收取;

  2.地下智能停车场停放机动自行车每辆每次0.40元,过夜每辆0.60元,全月停放每辆每月15.00元;

  3.地下智能停车场停放摩托车每辆每次0.80元,过夜每辆1.20元,全月停放每辆每月30.00元;

  4.地下智能停车场停放小型汽车每辆每次3.00元, 过夜每辆8.00元,全月停放每辆每月180元。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小区内住户在共有停车场停放按月缴费的70%收取。业主在自备车库停放车辆不收取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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