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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自治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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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普通船员海上救生、船舶消防救生筏操纵、海上急救等项目考核发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普通船员专业基础训练考核发证办法》第四条、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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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渔船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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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船舶普通船员证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普通船员专业基础训练考核发证办法》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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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省属国营林场以外林木采伐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委托市、县、自治县林业主管部门核发,报省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100
省内木材运输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市、县、自治县林业主管部门,报省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101
在特定生态区域内推广应用主要农作物、林木品种的审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五条
市、县、自治县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102
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核发和证件专用章制作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76项
海口市、三亚市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
103
农业机械年检
《拖拉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第43号)第二条《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农业部令第72号)第三条
市、县、自治县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
104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77项
105
拖拉机驾驶员证、行驶证的核发及证件专用章制作
《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农业部令第42号)第二条
106
自来水厂日取水量10万立方米以下,总库容在5000万立方米以下的水库,日开采地下水5000立方米以下的取水许可
《海南省取水许可证制度若干规定》第十二条
市、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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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跨市县和跨流域外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68项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108
除新建和利用中央补助资金进行除险加固的小(一)型以上规模的水库及堤防建设,投资100万元以上的农村饮水项目外,其他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72项
市、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09
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73项
110
100万方以下的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
《海南省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第六条
111
河道采砂审批及收费
《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市、县、自治县河道主管机关
112
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
113
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61项
114
100万方以下小型蓄水工程扩建、改建和加固项目可研报告的审查
115
新办、变更社会福利企业的审批
《民政部关于印发〈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
市、县、自治县民政部门,报省民政部门备案
116
涉外婚姻的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二条
海口市、三亚市民政部门
117
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子女的审批
《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管辖以及所需要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规定》第二条
市、县、自治县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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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贸易企业认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国家民委关于民族贸易企业销售货物增值税等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市、县、自治县财政、税务、民族宗教行政管理部门
119
除吊销公证人员执业证书外的对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海口市、三亚市司法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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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外的对律师违法行为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
121
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