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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08年重点工作目标分解意见的通知

 

  处(室)名称:基建处 处(室)负责人:曹彦平  分管领导:崔 慰
类别目标序号目标名称目标内容备注
重      点        工      作      目       标1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快公共财政建设  加快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海底隧道接线工程、快速路三期和火车站改造等重大项目实施;加大困难群众住房资金保障,安排财政资金5亿元用于廉租房建设和筒子楼改造;支持和推进旧城区、城中村改造;支持热源建设及城市供热管网改造,努力提高集中供热率;制定并实行供热企业“以奖代补”办法。 
2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  统筹安排资金,加强对可再生资源在建筑中的应用项目的支持,设立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制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积极推进海水淡化项目、胶州湾环境综合治理、李村河和楼山河污水处理厂、小涧西生活垃圾生化处理和垃圾发电等环保设施建设。 
3支持推进我市县域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统筹安排资金17350万元,支持以“五化”为重点的村容村貌建设;支持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推进农村乡镇卫生院改造和农村改水改厕;继续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安居工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对种粮农民的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 
4做好2008年奥帆赛的资金保障,加强资金监管  重点保障奥帆赛组织、宣传、筹办和安全等各项工作开展;积极争取财政部政策和资金支持,保障奥帆赛安保工作;安排奥帆气象服务系统建设资金890万元,为奥帆赛提供可靠的气象保障;加强奥帆项目资金监管,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阳光奥运”的目标。 
5坚持依法理财,强化资金管理,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继续深化市级财政大额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按照局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各类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城市维护管理资金的正常增长机制,科学合理核定维护资金定额,提高基础设施养护和管理水平;继续完善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改革;积极推进部门预算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决算管理,进一步提高项目决算批复审结率和审减率;继续对中介机构决算审计情况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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