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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08年重点工作目标分解意见的通知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08年重点工作目标分解意见的通知
(青财研〔2008〕4号 2008年7月28日)


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对今年财政工作的要求和部署,为使全年各项重点工作目标落到实处,抓出成效,推动我局各项工作实现新的突破,现将《2008年重点工作目标分解意见》印发给你们,望各处(室)、各单位围绕各自的工作目标,一是进一步把目标分解到每个季度、每个月,每项目标要明确责任,分解到人,确保将本年度的各项目标落到实处;二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措施力求有突破、有创新,狠抓落实,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目标和措施最终体现为工作实效,推动全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附件:
  2008年重点工作目标分解意见

  处(室)名称:预算处 处(室)负责人:王伟     管领导:周安
类别目标序号目标名称目标内容备注
重      点        工      作      目       标1积极支持财源经济发展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支持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税收收入与征管经费挂钩奖励办法,完善市对区市目标考核办法,建立财政增收激励机制,研究制定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企业所得税分成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2不断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集中财力加大对公共领域的投入,确保市办实事所需财政资金足额到位;针对财政预算管理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前研究对策措施;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逐步优化转移支付结构,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3继续推进预算管理改革  进一步研究加强支出预算管理改革的措施,建立区市预算动态情况月报制度,加强党政机关出国经费和出国用汇管理,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财政重点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规范财政结余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率。 
4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体制  密切追踪国家财政体制改革动态,努力在改革中赢得先机;进一步完善市与区市的财政分配关系,不断提高区市财政的保障能力;研究提出市对高新区的财政体制建议,指导区市进一步完善对乡镇的财政管理体制。 
5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  一是围绕建立服务型政府和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对财政体制进行前瞻性研究;二是对市级预算单位支出定额运行情况进行调研;三是对青岛大炼油项目税收贡献情况进行预测分析;四是对出口退税运行情况进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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