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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业厅2008贵州省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创新工作思路,立足省情,加大投入,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强化政策支持、科技支撑、指导服务和基础保障功能。进一步提高单产,不断提高粮食生产效益和综合生产能力,努力实现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目标。
  (二)目标任务。
  1.总体目标。在全省建设20个万亩优质高产创建示范点,其中部级点11个,省级点9个。各作物示范点为:水稻7个(部级点3个,省级点4个),玉米6个(部级点3个,省级点3个),小麦1个(部级点1个),马铃薯6个(部级点4个,省级点2个)。通过开展粮食高产创建,力争示范区水稻集中连片亩产600公斤以上,小麦400公斤以上,玉米600公斤以上,马铃薯2000公斤以上(鲜重),辐射带动高产创建示范县单个粮食作物总产较前三年平均增长10%以上。
  2.具体任务。水稻:在遵义、思南、黄平、平塘、天柱、乌当、绥阳7个县(区)各建立1个万亩连片水稻高产创建示范点,平均亩产600公斤以上。各创建示范点县水稻总产较前三年平均增长10%以上。
  小麦:在兴义市建立1个万亩连片小麦高产创建示范区,平均亩产400公斤以上。全市小麦总产较前三年平均增长10%以上。
  玉米:在大方、六枝、习水、兴仁、紫云、织金县(特区)各建立1个万亩连片玉米高产创建示范区,平均亩产达到600公斤以上。各创建示范点县玉米总产较前三年平均增长10%以上。
  马铃薯:在威宁、毕节、水城、桐梓、赫章、松桃县(市)各建立1个万亩连片马铃薯高产创建示范区。威宁县平均亩产2500公斤以上,其他县平均亩产2000公斤以上。各创建示范点县马铃薯总产水平较前三年平均增长10%以上。
  三、粮食高产创建活动的工作原则
  (一)四级联创,以县为主。
  实行部、省、地、县四级联创、以县为主的原则。省农业厅负责制定本省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和指导示范县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省级领导小组、技术指导小组,配套工作经费,科学选定示范点,制定操作规程,组织现场观摩、宣传培训、专家指导和考核验收。各市(州、地)农业局负责本区域内高产创建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及专家指导小组,指导示范点县创建工作。各示范县是高产创建活动的主体,负责制定示范点实施方案,成立县级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落实具体实施区域,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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