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政策调整建议,重点包括税则税目调整及年度暂定进出口关税税率调整两方面:
(一)调整、增列税则税目方面的建议,应提供完整资料和数据,包括产品的标准中、英文名称,产品目前报关使用的HS税号,增列税目的理由(如反倾销需要、统计目的、进出口潜力大、实施进出口监管措施等),商品物理和化学性质描述及进出口数量等有关技术指标和数据。具体填报格式详见附件。
(二)调整暂定进出口关税税率的建议,应以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内容为重点。对不可再生性资源、国内短缺的农资产品、动植物优良品种、高新技术产品、高效节能等产品,可利用国家鼓励进口的政策,从降低进口关税税率方面提出建议;对大量消耗能源、资源的产品及对环境造成污染等国家限制出口的产品,可从提高征收产品出口关税税率方面提出建议。所提交建议材料应包括有关调整暂定税率商品的标准名称、税号,调整暂定税率的理由,国内供需情况,市场价格和进出口数量等方面内容。具体填报格式详见附件。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做好这项工作。凡是有建议的企业应形成正式报告,于7月20日前,报送市财政局税政处(宁夏路208号1003房间)。联系人:姜梅,电话:85855996;传真电话:85855862。电子信箱:jmczgs@163.com
附件:1.关税调整建议范例
2.关税建议附表(略)
附件1:
关税调整建议范例
一、商品简要描述的内容
商品的简要描述:原材料类商品应主要包括构成商品的主要化学成份、化学结构式和外部形状,主要用途等;设备类商品应包括必要的技术参数、型号规格、结构、功能、用途及工作原理示意图等。其中,对于那些多功能、多用途的商品,应重点介绍其关键用途和功能。
建议增列税目--该产品的主要功能、用途与当前使用的税号产品的重要区别,不适用当前税目的具体原因,建议增列税目的税号是什么等。
调整进(出)口暂定税率--如当前税率对产品成本具体影响,包括全年进口或出口的数量、金额、总产量、平均产品成本的影响及总成本的影响;--如税率倒挂的具体工作情况,包括成品的进(出)口税率、零部件或原材料的进口税率,全年进口的数量、金额、总产量、平均产品成本的影响及总成本的影响;具体的税率建议及对上下游产品的影响等。
二、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