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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财政国库支付局关于印发《支付局各处2008年工作目标分解意见》的通知

  1、继续做好国库集中支付未上线二级单位的收尾工作。制定改革计划,举办业务和软件操作培训班,将已具备上线条件的预算单位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责任人:高立昌、李冰。
  完成时限:6月底。
  2、协调代理银行,做好上线单位零余额账户开设工作。
  责任人:高立昌、李冰。
  完成时限:6月底。
  3、根据实际情况,召开1-3次上线预算单位座谈会,对单位在上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将座谈会情况及单位反映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综合处。
  责任人:高立昌、李冰。
  完成时限:全年。
  4. 根据《青岛财政国库支付局关于修订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局内职责分工及业务流程通知》(青财支付〔2007〕12号)有关规定,由会计处、支付二处提供处内人员分管单位、审批权限等信息,由我处负责协调局信息中心,合理设定业务人员操作权限。
  责任人:高立昌、李冰。
  完成时限:6月底。
  5、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会同国库处制定《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手续费计付管理暂行办法》。
  责任人:高立昌、李冰。
  完成时限:12月底。
  6、根据我市预算外资金和重点专项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进展情况,配合国库处制定支付局《预算外资金和重点专项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实施方案》。
  责任人:高立昌、李冰、曹学军、王莹莹。
  完成时限:12月底。
  7、召开1-3次代理银行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单据传递方案,将《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纸质单据现有传递模式(代理银行→支付局→单位)改为代理银行直接传递给各预算单位。
  责任人:高立昌、李冰。
  完成时限:9月底。
  8、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探讨取消《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财政支出月报》等纸质单据,提高资金支付效率。
  责任人:高立昌、李冰。
  完成时限:全年。
  9、根据我市公务卡推行的统一进度,做好各商业银行公务卡信息平台共享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协调商业银行建立与支付局审核系统的接口。
  责任人:高立昌、李冰。
  完成时限:12月底。
  10.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特别是针对我市公务卡结算试点工作,走访预算单位,全面听取单位意见,并将走访单位名单、日程、走访内容及单位反映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综合处。
  责任人:高立昌、李冰。
  完成时限:全年。
  (二)切实保障资金安全
  11、根据局党委和支付局领导关于切实保障资金安全的要求,一是结合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软件优化建议;二是收集、汇总单位反映的问题;三是协调软件公司对存在的问题、建议进行全面评估;四是以点带面形成方案,严格执行方案,确保资金安全。
  责任人:王廷杰、刘华昌、王莹莹、曹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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