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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
  1-1、小型微利企业预认定表
  1-2、小型微利企业认定表
  2、企业职工名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OO八年四月二日

  附件1-1:
  小型微利企业预认定表

企业名称

 

企业管理码

 

所属行业

工业□    非工业□

是否为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  是□  否□

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上年度资产总额

年初数

 

年末数

 

资产总额=(年初+年末)/2

 

上年度从业人数

1月末

2月末

3月末

4月末

5月末

6月末

 

 

 

 

 

 

7月末

8月末

9月末

10月末

11月末

12月末

 

 

 

 

 

 

从业人数=(1月末+2月末+3月末+…+12月末)从业人数/12

 

纳税人声明:本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完整的。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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