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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市残疾人联合会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班经费核算有关政策的函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市残疾人联合会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班经费核算有关政策的函
(郑价费函〔2006〕55号)
市残疾人联合会:
你会《关于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成本审核办法的请示》(郑残联[2006]18号文)收悉,根据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印发的《河南省社会自愿性培训办班收费管理办法》(豫计收费[2003]2304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对你会举办培训班经费核算有关政策函复如下:
一、
培训费
各种实用技能培训班培训费,按每人每课时(45分钟)不超过6元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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