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中学学生公寓楼收费标准延续执行的批复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中学学生公寓楼收费标准延续执行的批复
(郑价费函〔2006〕50号)


郑州中学:

  你单位《关于核准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请示》(郑中校文[2006]07号)收悉,根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校住宿费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4]1730号)文件有关规定并结合试用一年的情况,经研究,同意你学校学生公寓楼收费标准继续按郑价费函[2004]29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