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市卫生局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督导方案》的通知
(淄卫党字[2008]37号)
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局机关党总支:
现将市卫生局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督导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关于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督导方案
为促进市直卫生系统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根据局党委《关于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督导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的
按照局党委《关于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对市直卫生系统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通过督导,确保市直卫生系统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安排落到实处,确保各单位及时启动大讨论活动并有序高效开展,确保大讨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同时掌握大讨论活动工作动态,及时协助被督导单位总结经验、查摆问题、研究对策,促进大讨论活动健康开展。
二、督导组职责
1、对局机关和各单位大讨论活动进行全程督导检查;
2、抓好对被督导单位每个阶段工作安排和转段工作的指导;
3、针对大讨论活动进展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向局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对各被督导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4、负责检查、验收被督导单位的大讨论活动情况,协助总结大讨论活动成果和典型经验,报送综合信息。
三、各阶段督导工作安排
根据局党委关于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总体部署,围绕大讨论活动的三个阶段安排,做好相应的督导工作。
(一)学习讨论阶段
1、被督导单位是否成立单位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等组织机构,各项工作是否有人具体负责。
2、被督导单位是否及时传达贯彻市委及局党委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指示精神,在本单位进行深入的思想发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