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内外旅游团队餐饮有相应的管理措施;餐饮有特色;餐馆就餐环境整洁,并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保鲜等有关法规和标准。
(十六)城市的旅游购物服务(40分)
旅游商品创汇收入在全市旅游创汇收入中或旅游商品收入在全市旅游总收入中占较高比重;有集体购物街区;有体现本地特色的旅游产品;对旅游团队购物场所有相应的管理措施。
(十七)城市的旅游文化娱乐(40分)
有晚间演出的固定场所;有歌舞厅;星级饭店普遍有比较丰富的晚间娱乐活动;各种旅游文化娱乐活动内容健康,无“黄、赌、毒”现象。
(十八)城市的旅游厕所(40分)
主要街区和旅游景区(点)的厕所数量可以满足需要,符合有关标准,且管理良好。
(十九)城市的旅游市场秩序(70分)
制定“一日游”管理规章并有检查;营运车辆管理有序;无价格欺诈、胁迫消费等行为;无假冒伪劣商品;无乞讨现象;对旅行社管理规范;无关于旅游市场秩序的重大投诉。
(二十)城市的旅游安全与保险(40分)
城市有巡警;主要旅游景区(点)设有专职安全保卫人员和医疗救护点;旅行社投保责任险率达100%;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三、“创优”工作步骤
我市“创优”活动总体安排从2006年8月至2010年9月,用四年多的时间,把我市创建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第一阶段:准备发动阶段(2006年8月-2007年4 月)
(一)成立“创优”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二)组织“创优”机构工作人员到被评定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进行考察、学习,组织开展“创优”培训活动;
(三)按照国家优秀旅游城市标准,制定《中卫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方案》,并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
(四)召开“创优”动员大会,进行全面部署和动员;
(五)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营造“创优”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二阶段:创建阶段(2007年5月-2009年9月)
(一)按照“创优”总体方案,各职能部门制定“创优”具体工作措施;
(二)定期召开汇报会,听取各相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
(三)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大力推进“创优”工作。
第三阶段:自查阶段(2009年10月-2009年11月)
在“创优”工作委员会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各相关部门对照各自的目标任务进行自查自验,查漏补缺,增补措施,完善提高,由市“创优”工作委员会进行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