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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绿化唐山攻坚行动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绿化唐山攻坚行动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唐政办函〔2008〕28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相关企业:
  现将《绿化唐山攻坚行动大会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ΟΟ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绿化唐山攻坚行动大会战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组织开展绿化唐山攻坚行动大会战的决定》,为将绿化唐山攻坚行动大会战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打好今冬明春造林绿化攻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改善生态环境、打造魅力唐山、宜居唐山为目标,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市场化运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组织开展绿化唐山攻坚行动大会战,全力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努力实现城乡绿化全覆盖,为加快推进科学发展示范区和人民群众幸福之都建设,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目标任务
  全市新增造林绿化面积75.05万亩(植树7500万株),森林覆盖率增加3.71个百分点,达到28.06%,初步建设成以城市绿化为中心、通道绿化为轴线、村庄绿化为基础,工程造林、社会造林和全民义务植树相结合的多层次、多树种、多色彩的城乡一体绿化新格局,基本实现“城市园林化、城郊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农田林网化、村庄花园化”的城乡绿化发展目标。重点实施六大造林绿化工程:
  1、城镇及周边绿化工程。任务要求:新增造林绿化面积17.78万亩。唐山市主城区内(含路南、路北、丰南、丰润、开平、古冶、南湖生态城、凤凰新城、空港城9个城区)所有道路、节点、街头、空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区、居民楼前等,实行“见缝插绿、退硬还绿、拆墙透绿”,全部进行绿化,消除黄土露天,最大限度增加绿量。唐山市中心城区(唐山市外环路以内的区域)及周边新建3个城市生态园林(中心城区东、西、北三侧各建1个城市生态园林),新建3个公园(南湖公园、国家矿山公园、地震遗址公园),改扩建4个公园(凤凰山公园、大城山公园、大钊公园、陡河生态健身公园);已绿化道路要进行完善提高,新建道路要进行配套绿化。重点抓好“四百”绿化示范工程,即在唐山市主城区选择100个机关事业单位、100个企业、100个社区进行高标准绿化示范,唐山市主城区新增绿地面积达到100平方公里。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管理区)比照唐山市区的标准,对各自城区、建制镇(乡)进行绿化。每个县(市)区(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都要在城区周边规划建设至少2个城市生态园林,单个面积2000-3000亩。曹妃甸生态城重点抓好“三河”绿化工程(青龙河、溯河、人工河建设大于1公里的绿化带)。城镇及周边绿化坚持 “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充分满足群众休闲娱乐以及视觉享受,把“好看、享用、留恋”作为绿化的三要素,以“林荫型、景观型、休闲型”为主要模式,大力推广乔为主、灌搭配、花点缀、人能进、有座位、多占天、少占地的绿化模式。责任单位:市城管局、规划局、国资委、市直机关工委、房管局、工促局、商务局、教育局、卫生局、总工会、团委、妇联,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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