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参与方式
在昆明市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由有关县(市、区)与驻地中央和省属企业沟通联系,提出企业分年度参与绿化的实施方案,并采取结对、包片及认建、认管和冠名植造、捐资造林等方式,广泛动员企业积极参与滇池流域面山绿化。
四、参与原则
(一)坚持自愿和量力而行的原则;
(二)坚持属地原则;
(三)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
五、组织方式
滇池流域面山绿化工作由昆明市人民政府总负责。昆明市林业局、市绿化委具体负责督促实施。滇池流域的8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主动与行政区域内驻昆企业沟通联系,为企业开展植树造林创造条件;负责组织规划设计,提出植树造林和绿化实施方案,把绿化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和相关企业;负责所属行政区域城市面山“五采区”的封停,并督促业主恢复“五采区”植被;结合在建林业生态工程,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选择好造林绿化树种,实行工程措施与生物治理相结合,植树造林与封山育林相结合,因地制宜,采用先进实用的技术方法造林绿化,加快植被恢复进度。
六、奖励考评
每年年底由昆明市人民政府组织,邀请省林业厅、省政府国资委、省绿化委等省级相关部门参加,组成考核检查组,按照驻昆中央、省属企业与县(市、区)商定的年度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对当年的造林绿化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年度检查考核,并将检查考核结果反馈到挂钩企业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由昆明市委、市政府适时召开表彰大会,对在参与滇池流域面山绿化工作中积极性高、任务完成较好、成绩显著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
七、强化宣传
昆明市及县(市、区)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渠道,以驻昆中央和省属企业参与滇池面山绿化为主要内容,在报纸、电视上定期开设专栏,大张旗鼓地宣传驻昆中央和省属企业参与滇池面山绿化过程中的新举措、新进展、新经验、新典型,充分展现企业参与新昆明建设过程中所体现的强烈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社会形象,提高企业的社会知名度,为实现企业与地方共建、同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造林绿化,改善生态,利在当代,功在千秋。希望驻昆中央和省属企业充分履行社会义务,积极参与到昆明市的城乡绿化和生态建设中,绿化美化我们共同的家园,为早日把昆明市建设成为“森林式、环保型、园林化、可持续发展的高原湖滨特色生态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