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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参与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工作意见的通知

  三、工作重点
  (一)以提升连通性为重点,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1.昆明一曼谷公路。继续推进昆曼公路的后续工程建设,改变目前通而不畅的状况。一是加快昆曼公路磨思段高速公路建设步伐;二是推动跨湄公河大桥按期开工建设,支持云南企业积极参与大桥工程建设;三是尽快争取国家与老、泰两国沟通和磋商,签订昆曼公路交通运输协议,统一中、老、泰3国跨境国际运输收费等相关标准,解决便利化通关等一系列制度问题,构建快捷、高效的运输物流体系。
  2.昆明一河内公路。一是争取在建的红河公路大桥于2008年建成通车;二是支持越南推进由亚行贷款的河内—老街高速公路建设,争取2012年建成,实现昆明至河内公路全程高速化。
  3.昆明一仰光公路。一是争取保山—龙陵高速公路按计划建成通车;二是争取龙陵—瑞丽高速公路于2009年开工建设;三是推动国家以贷款或其他方式帮助缅甸建设缅甸木姐—腊戌高等级公路。
  4.汽车运输。争取开通云南勐腊到老挝会晒、孟赛、丰沙里、南塔和勐醒五条运输线路;开通云南昆明到越南莱州、宣光和云南文山到越南河江三条运输线路。
  5.泛亚铁路。推进泛亚铁路建设取得新的突破,一是争取泛亚铁路东线玉溪至蒙自段于2008年建成通车,蒙自至河口段168公里于2008年开工建设;二是与老挝、泰国磋商,争取三方共同协调推进昆明至曼谷铁路建设,争取“十一五”期间开工新建玉溪至磨憨段约600公里;三是西线大理至瑞丽铁路340公里争取2010年前全部建成。
  6.澜沧江—湄公河航运。争取在GMS合作框架内,多渠道筹措澜沧江—湄公河航道维护基金,并对航道进行进一步整治,提高运力,促进国际航运发展。
  7.航空。争取昆明新机场早日建成,将昆明新机场建设成为面向东南亚、南亚和连接欧亚的国际区域性航空枢纽;加大支线机场改造和建设力度,形成完善的机场网络体系。继续开辟通往次区域及东盟各国首都、主要工商业城市、旅游中心的空中航线;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次区域内的空港规划、设计、建设及投资等方面的合作。
  (二)加强口岸建设与合作,推进跨境客货运输通关便利化进程
  1.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结合新一轮“兴边富民”工程实施,推动口岸经济发展。
  2.进一步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和规范化建设,以昆明国际机场、西双版纳国际机场、河口、磨憨、瑞丽等口岸建设为重点,统筹全省口岸协调发展;做好新开口岸和二类口岸升格为国家一类口岸的申报工作;按照国家一类口岸的标准完善打洛口岸的基础设施。
  3.加强口岸信息化建设,以政府牵头,海关、检验检疫及其他部门参与,尽快启动电子口岸建设,建设统一的信息和业务平台;在目前全省口岸已实现海关、检验检疫通关单联网核查的基础上,实现口岸电子化通关,提高口岸便利化水平;在河口等条件具备的口岸试行双方边民出入境“电子刷卡”,以提高通关效率。
  4.积极推进中国河口—越南老街“一站式检查”;创新监管模式,积极推进试行“属地报关,口岸验放”的口岸通关模式改革,提高口岸的便利化水平。
  5.配合国家启动中老磨憨—磨丁口岸、中缅瑞丽—木姐口岸实施《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客货跨境运输协定》谅解备忘录的谈判。加快磨憨、姐告口岸实施《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客货跨境运输协定》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争取国家与相关国家协调,推动老挝磨丁、缅甸木姐口岸的基础设施建设与我方协调一致。积极推动落实便利运输协定下的中国国家行动计划,由交通部门牵头,海关、边防、检验检疫、商务、口岸管理等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国家推进便利运输取得新的进展。积极争取国家与越南、老挝、泰国和缅甸进一步协调,在检验检疫标准、海关制度、国际运输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等方面形成一系列制度性安排,消除便利化运输和通关的法律法规障碍。
  6.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在昆明、玉溪、大理实现按需申领护照的基础上,逐步在全省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实现在边境地区县市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出入境通行证。加快办证点前移至中老、中缅出境地区的县(市)进程,为在境外从事替代种植的企业及人员提供出入境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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