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
(云政发〔2008〕114号)


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现将《云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六月十一日

云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解决取消村提留、乡统筹和“两工”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的矛盾和困难,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 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08〕2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部分县(市、区)采取“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实行财政奖补,取得了较好效果,积累了有益经验。实践证明,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有利于激发村民参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热情,调动农民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主动性,引导和鼓励村民出资出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利于调动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民主议事积极性,运用民主方式解决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并不断完善民主议事机制,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利于形成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渠道投入的新机制,让农民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探索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广泛争取各方支持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充分调动农民筹资筹劳开展村内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加快村内道路、人畜饮水、村容村貌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步伐。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