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陇政办发〔2008〕107号)
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等七部门甘建房改〔2008〕217号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现将《陇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八年八月十二日
陇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实施,全面完成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推动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根据国家七部门《
关于开展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保[2008]93号)和省建设厅等七部门甘建房改[2008]21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发[2002]12号),及国家审计署下发的有关住房公积金审计的要求,坚持积极稳妥、依法治理、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原则,以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健全监管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缴存使用政策,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为重点,堵塞监管漏洞,维护资金安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为解决广大职工住房困难、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是:住房公积金监管力度明显增强,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内部管理和风险防范能力明显加强,资金运作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控高保低”的缴存政策严格执行,缴存职工人数全面增长;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明显提高,群众反应强烈的办事程序复杂、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