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对灾后学校校舍维修重建项目,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一要严格重建学校的设计标准。恢复重建学校的抗震设计,要按照《甘肃省建设厅甘肃省抗震办公室关于加强“5.12”汶川地震后我省城乡规划编制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抗震设防工作的意见》(甘建设[2008]249号)要求进行设计。就地重建和异地新建学校一律取消预制构件,实行现浇。在用地比较宽阔的地方,以建平房或低层建筑为主。严格新建学校的建设标准,做到安全、经济、实用、够用。二要加强招投标管理。灾后校舍恢复重建项目的招投标,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进行, 具体按照《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步伐的意见》(天政发[2004]149号)相关要求组织工程招投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监督。三要加强项目施工监理。恢复重建项目要实施全过程监理,自开工之日起,工程监理人员应保证每天在工地,按照国家有关施工现场监理的规定,严格检查入场建筑材料质量和施工工序、工艺、方法、进度、质量等各个环节,详细记录监理日志,并向当地建设部门工程管理机构如实反映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严禁一个监理人员对多个建设项目轮流监理。重建项目学校要聘用专业建筑工程技术人员,或选派责任心较强的人员,经培训后,在施工现场协助进行全过程监督。四要严格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建筑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要将工程技术资料和竣工工程决算资料整理完整,并向县级工程管理机构报送竣工申请验收报告;县级工程管理机构要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及项目学校联合进行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对项目从规划到竣工验收各个环节的文件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四、加强过渡安置房的管理。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关于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技术导则》的要求,加强中小学校安置房的安装与管理。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统一规划、合理选址、集中建设。安置房安装完成后,学校要准确地将活动板房投资、建设面积等情况登记造册,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定期对安置房的防水、防火、排水、供电等设施进行巡查检修,确保安全使用,延长使用期限,提高使用效益。今秋开学 检修,确保安全使用,延长使用期限,提高使用效益。今秋开学后,各学校要借助活动板房的安置工作,对师生开展知恩感恩的集中教育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教育学生从小树立远大理想,努力学好知识,长大后回报社会,回报人民的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