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灾后学校校舍维修重建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政办发〔2008〕1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市委五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灾后重建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快重建步伐,近期,市委、市政府专门组成工作督查组,对全市灾后重建工作进行了全面督促检查。从督查的情况来看,前一阶段,各县区政府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能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积极开展灾后校舍维修重建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是,这次督查中也发现了学校校舍灾后维修重建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 现是校舍维修重建的进展不平衡,对市委、市政府重建的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工程项目监理不规范,校长的学校法人地位不突出等,影响了重建工作的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为切实把市委、市政府关于灾后校舍重建工作的政策全面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快全市灾后校舍恢复重建步伐,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校舍重建的各项政策。灾后校舍恢复重建任务艰巨,全社会十分关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办、市政府办先后下发了《关于全市教育系统受灾学校校舍维修重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天水市受灾学校校舍维修重建工作实施方案》,但是一些县区对市委、市政府关于灾后校舍维修重建的相关文件,还没有完全吃透弄清,还没有完全贯彻落实到位,落实到基层部门、乡镇和学校,对资金筹措的八个渠道没有完全理解,影响了灾后校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此,各县区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形式,将市委、市政府对灾后校舍恢复重建的基本政策贯彻落实到相关部门、乡镇、学校等基层单位,使基层单位能够全面掌握灾后重建的要求和政策。各有关部门、乡镇、学校要认真学习领会市委、市政府关于灾后校舍恢复重建的政策要求,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形成合力,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地开展灾后校舍重建工作。
二、多渠道加大资金筹措力度。资金是校舍维修重建工作的保证。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天水市受灾学校校舍维修重建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八个资金来源渠道,足额筹集校舍 维修重建资金,同时要积极向国家、省上争取项目资金,广泛吸纳社会捐赠资金,多方争取援建项目资金。要有效整合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长效机制中小学校舍维修资金、农村初中改造项目资金和灾后重建资金。对于建筑材料涨价等因素造成危房改造项目缺口资金,各县区要按照《天水市受灾学校校舍维修重建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将“上级拨付的专项救灾资金的20%以上用于受灾学校校舍维修重建和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的70%用于受灾学校维修重建”所筹集到的资金,优先安排用于危房改造、长效机制和农村初中改造项目的资金缺口,确保危房改造任务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