⑷进一步开展便民服务。由市公安局、市人事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局、市物价局等部门组成的综合服务链条要本着“高效、便民,切实服务白银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则,进一步拓展业务,完善办事项目,解决事项分割的问题,提高服务质量。完成时限:8月底。
⑸全部规费实行财政专管。部门、单位审批服务事项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市财政局专管,在政务大厅统一收缴。具体由市财政局制定方案,市审改办审定后执行。完成时限:8月底。
⑹搞好审批专网试点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给窗口工作人员真正授权,窗口首席代表必须是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人,不能充分授权的,由分管领导在大厅窗口随到随办。同时,依托“数字白银”工程,以市建设局和市国土局为试点,开通部门与政务大厅窗口的审批专网,对确需局(委、办)行政正职签字的事项,经市审改办审核后,通过审批专网流转。审批专网具体方案由市建设局和市国土局制定。完成时限:6月底,完成试点单位网上链接,7月底,试点单位有关审批服务事项通过审批专网流转。
⑺实施审批服务电子监控。所有审批服务事项受理办结,由市监察局实行全程电子监控。完成时限:11月份。
⑻政务大厅服务功能拓展事宜,待政务大厅迁址扩容后,另行组织实施。
⑼建立三级政务服务体系。以市政府政务大厅、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窗口建设为重点,构筑覆盖全市范围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完成时限:10月底。
2、工作步骤。
⑴组织实施。文件下发之日至9月底为各项工作全面实施阶段,各部门、各单位对属于自己业务范围内的任务要按时完成;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要密切配合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各县区力争于10月底完成政务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窗口建设。
⑵检查验收。11月份,市政府组织综合检查组验收。
三、保障措施
㈠强化组织,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健全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细化责任目标,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㈡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市人事局、市编办、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市法制局、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和市效能办要通力配合,密切协作,按照市上的统一部署,明确工作目标,靠实工作责任,建立保障措施,对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通过政府督办通知、行政监察告诫、效能告诫、效能通报等形式进行督办,每督办一次扣去一定分值,直至完成为止,确保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㈢加强监督,严格考核。由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政务公开特邀监督员、企业界代表、市民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对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构筑立体社会监督网络。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效能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深化政务公开,建设服务型政府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政府目标考核和效能建设考核范围,制定监管措施,完善考核办法,对不作为、乱作为和效能差的县区、部门和单位,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