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8年全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人事局制定的《关于做好2008年全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乎社会稳定工作,各县、区和市政府各部门一定要加强引导,拓宽渠道,严肃认真地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二OO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关于做好2008年全市普通高等学校
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8]60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紧迫感
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生力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党和政府执政为民、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快我市城市经济转型、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校毕业生规模逐年增加,新增就业岗位有限,需求不足与毕业生人数增长过快的矛盾突出,就业形势依然相当严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分析研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准确掌握供需状况,采取有效措施,扩大就业规模,广开就业渠道,加强就业指导,扎扎实实做好这项关系全局的重要工作。
二、切实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县区政府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作为社会就业与再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健全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加强工作力量,改善工作条件,适应当前就业形势和就业任务的需要。要切实发挥各级毕业生就业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整合各种促进就业的资源和力量,继续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的工作机制。要定期研究毕业生就业问题,并将毕业生就业工作成效作为综合考核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搞好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形成统一领导、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我市200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