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试行)》和《白银市政府本级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8〕8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在银有关单位:
现将《白银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试行)》和《
白银市政府本级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务必于5月底前将本机关单位负责人姓名、单位法人代码、填报人姓名、联系电话、主管单位名称、主管单位法人代码和联系电话报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胡永昌
联系电话:8226566 传真:8226566
二OO八年五月二十日
白银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试行)
为了动态掌握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探索有效工作方式,提高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根据《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试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统计范围
统计范围为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有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政府机关,具体是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和有关单位,以及其他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公共管理、服务的组织。
二、上报单位
起报单位为各县区和市政府各工作机构及中央、省在银有关单位。
三、组织实施
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统计制度的组织实施,包括解释统计指标(见附件4)、组织和协调统计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培训。
各县区和市政府各工作机构及中央、省在银有关单位负责对本县区、本部门、本单位及归属管理的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公共管理、服务的组织的统计工作,包括提供统计单位名单、布置统计工作、收集及报送统计数据。
四、上报要求
㈠各县区和市政府各工作机构及中央、省在银有关单位要按照《白银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指标目录表》(见附件2)中各统计指标报告期别的规定,于每月2日前向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上报本县区、本部门、本单位上月《白银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的统计数据(见附件3)。
㈡垂直管理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由所在地政府汇总上报。
㈢除有特别指明,报表中所有数据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如果没有数据,则为空,不需要填写。
五、其他说明
㈠政府信息是指政府机关掌握的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以纸质、胶卷、磁带、磁盘以及其他电子存储材料等载体反映的内容。
㈡政府机关是指本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和有关单位以及其他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公共管理、服务的组织。
㈢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的政府信息按条计算。如信息为文件形式,一份文件记为一条信息。部分内容公开的文件也记为一条信息。如信息为报告的形式,一份报告记为一条信息,例如政府工作报告、年度公报、年鉴和其他专题分析报告等,均记为一条信息。
㈣一条信息以多种形式公开的,不重复计算。
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信息发布机构为统计主体,联合发布的信息以各联合发布机构为统计主体。非统计主体发布的信息不记入该机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但可记入服务类信息。
㈥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报送政府信息统计数据要准确、完整、及时,本项工作将纳入政府目标考核。
附:1、白银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起报单位名单
2、白银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指标目录表
3、白银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
4、白银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指标解释
附1:
白银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起报单位名单
起 报 单 位 名 称 | 起 报 单 位 名 称 |
市政府办公室 | |
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市教育局 |
市科学技术局 |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市公安局 | 市监察局 |
市民政局 | 市司法局 |
市财政局 | 市人事局 |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市国土资源局 |
市建设局 | 市交通局 |
市水利局 | 市农牧局 |
市林业局 | 市商务局 |
市文化出版局 | 市卫生局 |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市审计局 |
市体育局 | 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市统计局 |
市环境保护局 | 市物价局 |
市乡镇企业管理局 | 市粮食局 |
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 市农业办公室 |
市旅游局 |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市地震局 | 市房地产管理局 |
市政府法制局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市公安局消防分局 | 市信访局 |
市建筑管理处 | 市园林管理局 |
市城市房屋拆迁办公室 | 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
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 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
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 市酒类商品管理局 |
市种子管理局 | 市畜牧兽医局 |
市卫生监督所 |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市国家税务局 | 市地方税务局 |
市工商管理局 |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市气象局 |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人民银行白银市中心支行 | 市烟草专卖局 |
白银区人民政府 | 白银公路总段 |
会宁县人民政府 | 中国银监会白银监管分局 |
靖远县人民政府 | 平川区人民政府 |
景泰县人民政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