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对地震灾区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
(劳就服[2008]25号)
各市就业服务机构:
6月30日国务院在四川成都召开“地震灾区恢复工业生产和扩大就业座谈会”。会上,黄海嵩副省长代表安徽省人民政府和四川省人民政府签定了就业援助协议,并承诺9月底前向四川松潘县及所在的阿坝州等地震灾区提供3000个岗位的有效信息(岗位待遇较好,条件适合灾区劳动者);帮助灾区劳动者500人在安徽实现就业;采取多种方式支持和帮助灾区组织劳动者2000人在省内就近就地实现就业。
为确保省政府签定的就业援助协议所承诺的目标任务按时完成,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灾区来我省务工人员的调查摸底工作。各市要组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对辖区内来自地震灾区的务工人员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凡是来自地震灾区务工人员(包括投亲靠友),凭地震灾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发放的相关证明,对地震灾区来皖务工人员情况逐一进行登记(见附件3)。并按有关规定积极提供就业援助。
二、继续做好就业岗位征集工作。目前,我省对口援助的地震灾区松潘县及其所在的阿坝州,有外出务工愿望的大多是18-40岁、初中文化程度的农民工。各地要通过多种渠道开辟就业岗位,在前期开展“川皖手牵手、送岗到松潘”活动中所征集的岗位信息的基础上,继续收集一批适合灾区务工人员的优质岗位信息(月工资报酬不低于1200元),并及时报省厅就业局,由省就业局筛选后统一发往灾区。各市也可直接与对口援助的地震灾区松潘县或阿坝州联系,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松潘县及阿坝州联系方式见附件4)。
三、为帮助地震灾区劳动者就近就地实现就业,各市应积极鼓励和支持本地企业和人员赴受灾地区投资、创办企业,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四、自7月份起,全省将建立对地震灾区就业援助信息报告制度。各市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对地震灾区就业援助的信息,并将就业援助的情况和典型事例,于每月20日之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省就业局,同时填报《支援地震灾区就业援助工作情况表》(附件1)及《支援地震灾区岗位信息一览表》(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