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8]100号)
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关于加强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已经2008年7月14日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关于加强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
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
关于加强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管理,全面实现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目标,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语言文字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意义
语言文字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影响深远的社会公共事务,其规范化程度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做好语言文字工作对推动先进文化建设、促进先进生产力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加快推进语言文字工作,使其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
二、明确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完善管理机制,注重社会服务,提高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和水平。
(二)目标任务。“十一五”期间,要全面贯彻落实好《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形成依法监督管理的体制和机制;城市语言文字社会应用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今年顺利通过省语委评估验收,力争在全省二类城市率先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全面建立起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培训制度,特定岗位人员实行持普通话等级合格证书上岗制度;受过中等和中等以上教育的公民普遍具备普通话的应用能力,并在必要的场合自觉使用普通话;社会用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规范现象得到有效纠正;农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和普及取得较大进展。
(三)基本思路。以城市为中心,充分发挥带动辐射作用,向广大农村地区扩展和延伸,全面提升语言文字应用水平;以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突破口,逐步实现整体推进;以目标考核量化管理、普通话水平测试、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为基本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常规管理;以《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依据,全面贯彻执行语言文字工作法律法规,积极制定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进依法行政;以建立长效机制为目标,加强机构、队伍和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