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增加实施机构或提交新的项目申请书。市项目办和市预防医学会应遵照程序对提交的项目申请书审核批准后报国家项目办、中华预防医学会审核备案。
3、控制项目实施进度
项目实施进度管理包括按时提交季度工作指标报表、季度/年度进展报告、财务收支明细表及报账申请表(附件3、4、5、6),项目进度将作为调整项目年度工作计划的依据。
实施机构应根据要求分别按时向市项目办和市预防医学会提交季度工作指标报表、季度/年度进展报告、财务收支明细表及报账申请表;实施机构提交的所有报表、报告应有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或挂靠单位公章。
季度工作指标报表应包括实施过程中需要收集的过程指标和核心指标(附件7);季度工作进展报告内容包括项目进展、指标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主要困难及解决办法、项目实践案例、下阶段工作计划及重点;项目年度报告除包含进展报告的内容外还应总结可供借鉴的艾滋病防治实践经验。
四、财务管理
(一)经费管理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实施机构,应开立项目独立账户或建立专账,独立核算确保专款专用;无独立法人资质的实施机构,项目经费应委托挂靠单位财务部门按上述要求进行管理。
项目实施机构财务人员须参与项目预算编制和监督资金使用,并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汇报资金使用进度,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和正常使用;财务人员应及时记账和核算,编制和上报财务报表,配合项目年度审计并进行会计档案的整理和保管。
项目实施机构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要求使用经费,妥善保存有关资料,对往来账目和财务原始凭证做到支出票据与项目活动总结报告的经费支出一致;所有原始发票由实施机构(或财务挂靠机构)保存,发票和相关文件至少保留15年。
需要保存的相关文件或材料:
1、一次性活动(如会议、培训等):通知、日程、参加人员签到表、活动总结及图片等;
2、督导、参观等现场工作类活动:参加人员名单、考察地点、内容、费用清单、督导报告、工作总结及图片等;
3、持续性活动:提供服务和接受服务的人员名单、各种项目活动工作记录、检测记录、工作照片等。
任何向个人支付的费用必须记录存档。收款人应填写签收单(附件8)并签名。签收单应包括:姓名、职务/职称、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电话及住址)、个人所收金额、个人签名或其它收到资金的回执。签收单上还应有经手人、项目负责人签字。
向特殊人群(如吸毒者、艾滋病感染者、性工作者、男男性行为者等)支付现金时可用上述同样的方式。若因个人隐私和歧视等原因不能获得上述个人信息时,应由收款人签名和用以证明身份的指纹签收。签收单须由发放现金者和单位财务负责人同时签字,并经实施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
(二)经费支持范围及财务支出分类
1、经费支持范围
在遵循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基础上,项目将围绕年度计划策略和活动提供经费支持。项目活动经费不能用于支持国家公职人员工资、土木工程、采购和提供药品(如:抗病毒药、美沙酮等)。如有特殊情况,需上报市项目办。
2、项目财务报表支出分类
项目财务报表支出分为:人员、差旅、会议、设备、供应品、委托业务和其它七项。项目实施机构在提交财务收支明细表时,应将项目经费支出按照以上七项进行分类。以下是项目财务报表支出分类和会计核算科目对照表:
项目财务报表支出分类和会计核算科目对照表
序号
| 项目财务报表支出分类
| 会计核算科目
|
1
| 人员
| 包含项目工作专职工作人员工资、加班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
|
2
| 差旅
| 出差发生的交通、住宿、伙食补助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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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会议
| 与培训、会议、外展及其他现场活动有关的费用,包括劳务补助、专家费用、翻译费用等
|
4
| 设备
| 专业设备、办公设备
|
5
| 供应品
| 办公用品、印刷费、水电费、邮电/通讯费、试剂/耗材、燃油费等
|
6
| 委托业务
| 单独签订的委托协议
|
7
| 其它
| 除以上内容外的其它内容
|
(三)编制预算
1、一次性活动预算
项目活动预算分为一次性活动预算和持续性活动预算,其中持续性活动预算经费不得少于年度预算总额的60%。开展一次性活动的实施机构须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项目需要编制项目活动预算。如有特殊情况,须报市项目办审批。
2、持续性活动预算
持续性活动预算可根据活动类别,参照国家有关标准编制。持续性活动原则上分为三类:
(1)干预:指围绕高危人群、以改变高危行为为目的所开展的各项干预活动,包括促进安全套使用、促进针具交换和美沙酮维持治疗的工作、健康教育、同伴教育及检测与咨询告知。
(2)检测:指在干预的基础上对高危人群开展的HIV、梅毒、丙肝检测工作。
(3)感染者病例管理:指对HIV感染者和病人开展流调和随访,包括心理关怀和社会支持、CD4和病毒载量(VL)检测、健康监测、抗病毒治疗和抗机会性感染治疗等。
随着项目工作的开展,持续性活动的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拨付项目经费
1、资金拨付流程(略)
2、拨付首次经费
市项目办和市预防医学会拨付项目实施机构的首次经费按照一次性活动和持续性活动拨付。对以合同形式委托开展一次性活动的实施机构,根据执行协议书,首次拨付预算的70%作为活动经费;对于开展持续性活动的实施机构,根据批准的年度项目申请书,拨付年度预算的30%作为持续性活动的启动经费,年终结算时应予以扣除。市项目办和市预防医学会与项目实施机构签署项目执行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应将首次项目经费拨付到实施机构。
3、拨付报账经费
(1)一次性活动报账
一次性活动首款拨付后,受委托开展一次性活动的实施机构在完成活动后上报项目总结报告,包括项目活动完成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市项目办和市预防医学会根据其完成情况,实报实销,总决算不得超过总预算。如有特殊情况造成决算超支,须向市项目办和市预防医学会提交书面说明,市项目办和市预防医学会将视实际情况予以报销。
(2)持续性活动报账
持续性活动经费市项目办和市预防医学会负责审核和报销。每季度结束后,市项目办和市预防医学会在实施机构提交季度报表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并拨付报账经费。
A、报账原则和要求
持续性活动经费报账遵循绩效管理原则,经费获得量取决于核心指标完成情况。
各项目实施机构须按时提交项目季度工作指标报表、季度/年度进展报告、财务收支明细表及报账申请表,实施机构的活动及报表、报告需经市项目办和市预防医学会验证与核实。对于在规定截止日未提交的实施机构,将不予报账,本季度活动费用将滚动到下季度进行报账,项目活动费用不跨年度报账。
B、报账流程
a、项目实施机构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向市项目办和市预防医学会提交项目季度工作指标报表、季度/年度进展报告、财务收支明细表的同时,应提交季度报账申请表(附件6)。上述材料需要实施机构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和单位/挂靠单位盖章。
b、市项目办和市预防医学会在实施机构提交报账申请后,结合日常督导对其提交的工作报表及报账进行数据验证、审查和审核,进行经费核算,并在10个工作日内根据经费核算向实施机构拨付报账经费。
C、经费核算
根据国家项目办提供的项目持续性活动经费核算方法,市项目办和市预防医学会根据项目实施机构实际完成的核心指标量(不论未完成或者超额完成)核算费用并予以报账。持续性活动的费用根据分类进行核算:
干预:以非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主,通过活动动员高危人群接受检测。经费核算以动员接受检测人数为基础,以发现HIV阳性人数为奖励依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他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如有条件和能力也可参与干预工作。
检测:以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为主,鼓励医疗机构参与项目工作。医疗机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支持初筛阳性疑似结果咨询、初筛阳性样本送确认检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申请检测工作经费原则上以非政府项目实施机构动员的高危人群检测人数和医疗部门参与项目活动发现的HIV初筛阳性人数为主,检测种类包括HIV检测、梅毒和丙肝检测。
感染者病例管理: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民间组织共同承担,其中,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对HIV感染者/病人进行流调、随访;医疗机构负责对HIV感染者/病人的治疗;民间组织可参与对HIV感染者/病人的关怀、支持、督导服药等活动。
持续性活动经费核算原则上参考如下方法,其具体内容可依照持续性活动的内容变化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改。
经费核算方法如下(略)
(五)调整项目经费
1、一次性活动由于各种原因完成一部分或被中止、或完成活动有结余经费,应按实际支出报账。
2、持续性活动费用核算单价随着项目实施的深入、实施时间的延伸以及艾滋病流行情况等因素的改变进行调整。
(六)项目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