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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第三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第三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通政办发〔2008〕10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我市第二届社区居委会今年任期届满,依法应进行换届选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民政部《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规程》以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居委会建设的意见》(通办发〔2005〕44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通办发〔2007〕62号)的有关要求,就做好全市第三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将加强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有机结合,积极探索新时期城市基层实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新途径,通过依法民主选举,真正把思想素质好、文化程度高、工作能力强、热爱社区工作、热心服务群众、社区居民拥护的优秀人才选进社区居委会班子,从而进一步加强社区居委会建设,完善社区自治功能,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推动我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良好的组织基础。

  (二)总体要求:选准选好社区居委会班子,优化社区居委会班子结构,增强社区班子搞好社区自治、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的能力。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原则上从2008年7月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

  二、基本原则

  (一)差额选举原则。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正式候选人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选举时,由选民对候选人直接进行差额选举,不得先选委员,再从委员中选举产生主任、副主任。

  (二)竞争择优原则。在社区选举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可以开展组织介绍和候选(竞选)人自我介绍等竞选活动,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的参选(竞选)人都要向选举会议进行治居演说,回答居民的提问,以让选民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真正做到好中选优,把热心为居民服务的人选进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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