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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苏州市区商业网点布局规划的通知

  17.5.1.1 布局思路
  居住型社区级商业服务功能区以居住区为载体进行布局,着眼于短半径的居住区小商圈,立足于提供便利服务,为居民提供日常生活需要的商品和服务的属地型商业服务功能区,强调商业网点的数量和结构要与居住区规模相配套,在满足社区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的同时,更注重提供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多样化、个性化的综合消费。
  17.5.1.2 必配功能
  17.5.1.2.1 购物服务功能:主要为社区居民提供主副食品和生活日用品。
  17.5.1.2.2 餐饮服务功能:主要提供早点、快餐、经济餐及外卖服务。
  17.5.1.2.3 综合服务功能:主要提供理发沐浴、服装干洗、居民储蓄、废旧物资回收、图书报刊、照像、住宿、非处方药销售、邮电通讯、休闲娱乐等综合服务。
  17.5.1.2.4 家政服务功能:主要提供钟点工、保姆、家教、搬家、代缴费和各项中介服务。
  17.5.1.2.5 维修服务功能:主要提供住宅水、电、气、下水道等维护和家用电器、生活耐用品维修服务。
  17.5.1.2.1 租赁服务功能:主要提供音像制品、汽车等租赁服务。
  17.5.1.3 选配功能
  条件较好的社区除提供上述必配功能外,须提供健身、休闲、娱乐等服务功能,满足社区居民个性化、多层次的消费需求。
  17.5.1.4 社区商业服务业态
  社区商业根据其服务功能定位,社区商业服务业态应包括:超市、便利店、农贸市场、美容美发店、大众浴池、服装干洗店、银行、废旧物资回收站、图书报刊亭、便民药店、照像馆、经济型旅馆、网吧、音像制品出租、修理铺和中介服务等16类。
  17.5.1.5 居住型社区商业分级:分为社区商业、基层社区商业、组团商业。
  社区商业
  指商业一定程度集聚,主要设置居民日常生活必需的商业和生活服务业,服务对象主要为社区居民的商业。这一商业形态是城市商业的基础,商圈服务半径为1.5公里,服务人口为4~6万人。
  基层社区商业
  以居住小区为服务单位,指方便居民就近购买生活必需品,为居民提供必需的生活服务的社区便民商业,基层社区商圈服务半径为500米,服务人口为1~2万人。
  组团商业
  主要布置在社区商业、基层社区商业服务覆盖不到的居住组团。为组团居民提供购买生活必需品以及生活服务的内容,组团商业商圈服务半径为200米,服务人口为1000~3000人。

  表1-1:社区级商业级次和指标

级次

指标

商圈半径

服务人口

商业设置规模

(营业面积)

社区商业

1.5公里

4~6万

2~3万平方米

基层社区商业

0.5公里

1~2万

0.5~1万平方米

组团商业

0.2公里

0.1~0.3万

0.05~0.2万平方米


  17.5.1.6 居住型社区商业布局导引
  17.5.1.6.1 社区商业布局导引
  新建居住社区
  对新建的社区,建议商业网点以小型购物中心(参照苏州工业园区邻里中心)的模式规划。服务人口4~6万人,服务半径为1500米左右,人均商业营业面积0.7平方米(含基层社区和组团商业的营业面积),主要设置为居住配套服务的超市、便利店、农贸市场(菜市场)、美容美发店、大众浴池、服装干洗店、银行、废旧物资回收站、图书报刊亭、便民药店、照像馆、书店、音像制品出租、修理铺、经济型旅馆、网吧和中介服务等商业服务设施。
  原有居住社区
  对于已建成的社区,如周围有工业等与居住相混杂的地块,建议采取“退二进三”的原则,集中布置社区商业设施,如周围已没有地块可供商业集中布置,则考虑以分散型、条块状布置为主。
  对原有的居住社区、街区,重点在于提升商业网点的业态、档次和质量,丰富商业网点的种类,对照表1-1、1-2的要求,对社区中不足的商业网点进行补充完善。

  表1-2:商业服务设施分级配建表

类别

项目

服务内容

社区

基层

社区

组团

商业服务

超市

日用百货、粮油、副食、糕点、干鲜果品、五金及小型家用电器等

 

餐饮

主食、早点、快餐、正餐

 

便民药店

汤药、中成药及西药等

 

书店

书刊及音像制品

 

农贸市场(菜市场)

 

 

便利店

小百货、小日杂

 

其他服务设施

美容美发店、大众浴池、服装干洗店、银行、废旧物资回收站、图书报刊亭、照像馆、经济型旅馆、网吧、音像制品出租、修理铺和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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