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8]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8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三月四日
2008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全市对外开放工作会议和市口岸委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化口岸大通关建设,特制订2008年大通关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努力实践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围绕推进开放型经济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把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全面推向新阶段的中心任务,以打造接轨国际、国内一流口岸为总体目标,按照“立足宁波、依托浙江、服务长三角、辐射中西部、对接海内外”的总体要求,以大开放促进大发展,以大平台促进大服务,以大通关促进口岸效率大提升,推进宁波口岸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继续保持全国同类口岸领先地位。
二、工作目标
大通关建设必须紧紧围绕服务于外贸生产经营企业、改善进出口贸易的口岸环境、增强港口的吸引力和竞争力这一目标,努力推进口岸大通关与区域大通关建设的两种模式协作联动,综合运用管理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科技创新三种有效手段,继续加强航运服务中心、海港通关中心、空港快件监管中心和电子口岸四个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部门协作、区域合作、信息互联互通、口岸诚信、政府协调监督等五项工作机制,有效实现口岸环境更优、工作效率更高、通关速度更快、综合费用更低。
2008年口岸大通关效率目标保持或超过国内先进口岸的水平。对客户有快速通关需求、单证准确完备、手续齐全的海运进出口集装箱货物,通关提、发货在24小时内完成;空运进出口货物(包括保税区)“沪甬直通车”通关提、发货在10小时内完成。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口岸管理体制、监管体制、运行机制的探索。对国家层面新推出的《通关单联网核查》项目,根据宁波实际做好落实工作。按照简化流程、减少环节、优化环境的要求,密切口岸查验单位及其内部之间的协作,有效解决口岸重复转场、重复查验、重复收费问题。进一步完善和推广“多点报关、口岸验放”,“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等通关模式,探索和完善“多点报检、属地验放”,“出口产地检验、进口目的地检验”的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