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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厅、辽宁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补充通知


  五、各级物价检查部门要加强对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

  六、本文自2008年8月1日起执行。我省以前有关公民临床用血收费的规定,凡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辽宁省血站新增血液品种供应价格

辽宁省卫生厅

辽宁省物价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
  辽宁省血站新增血液品种供应价格

1

Rh(一)洗涤红细胞

1单位

460

2

Rh(一)滤白洗涤红细胞

1单位

480

3

Rh(一)滤白全血

200ml

460

4

Rh(一)滤白红细胞

1单位

440

5

Rh(一)冰冻解冻滤白去甘油红细胞

1单位

820

6

病毒灭活血浆

100ml

90

7

滤白病毒灭活血浆

100ml

100

8

滤白洗涤红细胞

1单位

280

9

滤白机采血小板

每治疗量

1500

10

滤白冷沉淀凝血因子

1单位

70

11

病毒灭活冷沉淀血因子

1单位

在相应价格基础上加收50元

12

滤白辐照血

1单位

在辐照血价格基础上加收20元

13

凡新增加滤除白细胞血液

全血200ml、其它血液成分1单位

在相应价格基础上加收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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