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至2010年,我市要逐步实现以下目标:
1. 健全和完善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即城乡统筹、竞争有序的就业市场体系;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技能培训体系;链接内外、方便高效的职业介绍体系;覆盖面广、形式多样、城乡对接的社会保障体系。
2. 实现规模转移就业。到2010年底,力争全市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52万人次,其中:农村剩余劳动力劳务输出达到48万人次(含本地区以外就业3个月以上的),转移新增剩余劳动力4万人次,使全市55%左右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或经商,20%左右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事非农产业。
2007年,力争全市农村剩余劳动力输出达到12万人,其中:境外就业0.5万人;转移新增剩余劳动力1万人。
3. 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比重。2007年至2010年,全市劳务经济工资性收入力争实现以每年12%的速度稳步增长;到2010年,全市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2 400元左右,占农民纯收入40%左右。
2007年,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力争达到1 150元以上。
三、发展劳务经济的主要措施和途径
(一)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力度,提高劳动力整体素质。
技能培训是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前提,要加大就业技能培训力度。到2010年底,全市培训农村劳动力11.6万人。其中:“春风工程”培训8万人,“阳光工程”培训3.6万人。
2007年,“春风工程”培训要完成2万人,其中:技能培训5千人(含免费培训农村低保子女);“阳光工程”培训0.91万人。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统筹规划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目标和任务,组织相关部门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要细化2007年至2010年农村劳动力培训目标,充分发挥高职院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农村中小学校及各类培训机构的作用,根据农村劳动力的资源状况和转移就业的需要组织培训,培训内容要贴近市场、贴近农民。培训方式可根据用工市场的需求,通过政企联合、企校联合、企社联合、校社联合等方式,实施定点培训、订单培训、定向培训、流动培训和用工单位岗前培训等。在培训内容上突出针对性、适用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做到公共知识培训与职业技能培训相结合,普通培训与证书培训相结合,短期培训与长期培训相结合,操作培训与理论教学相结合。本着“就地、就近、方便”的原则,要在农村大力开发培训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