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要逐步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重点支持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和信息平台建设、事故隐患治理、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和培训,以及安全监管装备配置。
企业必须建立和落实安全费用提取、安全专项资金、风险抵押金、工伤事故赔偿等有关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劳动条件,进行安全技术改造和事故隐患治理。
(七)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严格安全生产相关许可制度,严把安全生产准入门槛,对违反法律规定未经安全审查和验收的单位,不发放相关安全许可证照,从源头上杜绝新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形成。
(八)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
加强对安全监管机构的支持力度,保障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经费、交通工具及办公场所落实到位,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多功能、便携式监察专用设备,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水平,实现科学监管。
五、重点工程
为确保奋斗目标的实现,以9项重点工程项目为载体,带动全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全面实施。
(一)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为全市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置适用的执法车辆、现场安全条件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查检测仪器设备、事故调查取证分析设备、安全监管检查人员个体防护装备,有条件的可建立安全综合办公楼。
(二)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普查及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工程。
对全市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库区、生产场所等各类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开展普查,建立市、县区两级重大危险源数据库,构建与省和国家形成网络的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测预警系统,对可能发生重大火灾、爆炸、毒物泄漏、污染空气、河流、环境的重大危险源建立远程监测监控系统。
(三)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工程。
建设6个(市、县区)节点的安全生产信息局域网,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系统、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系统、煤矿瓦斯远程监测系统等,联入安全生产信息专网,并完成与国家和省安监局的联网。
(四)安全培训体系建设工程。
按照国家规定,市级建立三级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50万元以上,能够满足同期50人以上规模培训需要的教学及生活设施,专用教室使用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县区建立四级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30万元以上,能够满足同期30人以上规模培训需要的教学及生活设施,专用教室使用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