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落实安全经营许可制度,加大对超量储存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个体业户的经营秩序和安全距离,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全市禁止引进和新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建筑:加强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突出做好高处坠落、塔吊倒塌、施工触电等方面的事故预防工作,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制度,逐步建立施工企业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处罚机制。
特种设备:继续开展锅炉、压力容器、气瓶、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专项整治,严格检验检测程序和周期,严厉打击违法生产、使用的行为,不断提高安全检验检测水平。
道路交通:建立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的交通安全审核机制,加强交通安全设施的投入和标准化建设,健全市、县区、乡镇三级道路交通安全组织机构,强化机动车安全检验制度,强化路面秩序管理,持续开展各种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超员、超重、超速、超载等违章行为,进一步净化交通安全环境。
安全防火:落实城市消防建设标准,加强消防水源建设,落实各部门和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设布局合理的消防体系,逐步消除火灾事故隐患。
(四)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对全市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普查并登记建档,建立分级检测、评估和跟踪监控制度,建立市、县区两级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动态监控监测预警体系,落实部门监控和企业整改责任,依法进行整治。
(五)加强安全信息平台建设。
建立市、县区安全监管部门专网系统,建立重点监控目标数据库、重大危险源数据库、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重大事故档案数据库、重大安全信息与统计数据库,形成与全省乃至全国联通的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实现资源共享。
(六)加强安全培训工作。
全市高危行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市级统一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其他行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所在地安监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由省级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上岗作业。
(七)加强职业危害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工作协调机制和重大事项通报机制,加快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管队伍建设,充实专业人员,落实监察监测经费和装备,开展职业危害普查登记,实施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制度,严格市场准入。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