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无障碍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全面启动。
认真贯彻落实《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市残联、市民政局、市建设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施建设的通知》(辽建联字〔2002〕4号),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建设审批程序,并开展两次专项检查。加快了信息化建设步伐,市残联建立了网站,实现了市、县区残联系统办公自动化和信息网络化。启动了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络。信息化建设工作,为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和残疾人工作的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八)残疾人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
市、县区高度重视残联领导班子建设,加强了中青年干部和残疾人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在换届过程中,把年富力强的年轻干部充实到残联领导岗位。加强了残联系统干部队伍的培训,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0余期,提高了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了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工作,村和社区普遍建立了残协,配备了专职残协副主席。充分发挥专门协会的作用,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市残联投资130万元,购置了残联综合服务设施,县区残联办公用房也基本得到解决。
“十五”计划全面完成,标志着我市残疾人事业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也为我市残疾人事业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定基础。但也应该看到,由于客观条件和残疾人自身障碍的影响,残疾人总体生活水平与全市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一定数量的残疾人贫困状况没有根本改善;残疾人在基本生活、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仍然面临许多实际困难;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还有欠缺;歧视、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残联为残疾人服务的功能和水平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工作者的素质还有待于提高。因此,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使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十一五”规划纲要的总体目标和指导原则
“十一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必须立足市情,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做好残疾人工作,进一步缩小残疾人在基本需求方面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精神环境。
(一)总体目标。
1. 残疾人基本生活总体初步达到小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