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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8年度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的通知

  (四)市水务局: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清淤目标任务,指导各县、区开展县乡河道疏浚和农村村庄河塘整治工作,落实长效管护制度;分解落实农村饮用水改水任务,解决45.4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五)市农业局:及时分解省政府下达我市相关任务,今年新建规模畜禽养殖场沼气治理工程37处、一池三改沼气工程5600个、秸秆气化集中供气项目2座;建成无公害农产品基地20万亩、绿色食品基地20万亩、有机食品基地0.15万亩;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农田400万亩。指导各县、区编制畜牧业发展规划,划定禁养、控养、适养区域,并按区划全面实施布局调整和清理整治,加大资金投入,建设生态养殖示范工程,解决规模化养殖污染问题。
  (六)市卫生局:完成全市农村项目改厕3.5万户,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42.79%。组织、分解、落实改厕任务,做好各县、区改厕指导和技术培训工作;开展“四格式”化粪池处理家庭生活污水试点工作,各县、区不少于50户。
  (七)市环保局:组织协调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做好督办及考核工作;按照《江苏省农村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实施方案》,对全市农村地表水实施定期监测;按照省、市政府要求开展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指导各县、区加强对镇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环境监管,确保集中式饮用水安全。
  (八)市林业(园林)局: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全年完成成片造林5万亩,“四旁”植树600万株以上,新建绿化合格村200个,全面构筑吸收污染、净化环境、抗御自然灾害的绿色生态屏障。
  (九)市交通局: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市新建乡镇道路280公里,村庄道路241公里。
  (十)市科技局: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与资源化技术示范项目研究,研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畜禽粪便等废弃物开发利用,选择有代表性镇、村进行农村生活污水综合处理示范,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的研发力度和成果示范应用。
  三、有关工作要求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涉及面广、工作要求高,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扎实向前推进,确保取得实效,让农民群众真正得益受惠。
  (一)突出整治重点。一是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转运和处理机制,集中财力支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集中开展生活垃圾的清运处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四级转运处理进程,逐步推进县域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二是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治理。县城周边村镇的污水逐步纳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有条件的农村集镇和规模较大的村庄建设集中的污水处理设施,对居住分散、经济条件较差的村庄生活污水,采取分散式、低成本、易管理的方式进行处理。三是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的防治。实行“企业负责治理、农林(畜牧)负责管理、环保负责监管”模式,采取生态农业循环链的办法,积极推进科技示范工程建设,着力解决规模化养殖污染问题。四是加大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力度,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八大工程”,逐步建立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
  (二)加大工作力度。各县、区要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要求,尽快落实配套资金,建立“政府补助、部门帮助、社会赞助、农民自助”的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大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投入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将资金投入向示范村倾斜,进行整村推进,形成整体效应。各县、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分管负责人和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分类指导和情况沟通,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向市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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