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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辽源市2006年农村公路修建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今年农村公路的修建整治工作,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注重实效、不走过场,达到标本兼治,从根本上改善农村公路的整体环境。
  (一)农村公路修建。
  1. 路面:水泥路面和沥青路面要清扫干净。砂石路面应达到平整、坚实、拱度适宜,无波浪、坑槽、沉陷等病害。
  2. 路基:应达到边线整齐,路肩、植树台、边沟、路基宽度达到设计标准。边坡坡面平整无凹凸不平,坡比符合设计要求。边沟尺寸符合要求,并且排水畅通。培肩要求:4米宽路面,每侧培肩宽度不应小于1米;4米宽以上路面,每侧培肩宽度不应小于0.75米,培肩材料宜采用山皮石。
  3. 桥涵:要进行清淤、疏通,保证排水畅通。各县区要对危桥、险桥及时进行维修加固,并设立标志。
  4. 绿化:农村公路绿化工作,应树立公路建设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指导思想,采取“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乡镇实施、群众参与”的绿化模式,大力实施农村公路绿化工程,使农村公路绿化水平逐步提高。一是探索绿化公路环境的新机制和新举措,寻求支持,多方协作,保证植树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确定树种,制定绿化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植树绿化。三是公路绿化突出高标准、低成本,创特色,努力把公路绿化由单一的护路固坡功能向改善生态环境、旅游功能、经济效能等方面转变;四是制定措施,严格管护,责任到人,确保公路绿化见成效;五是要抓住当前有利时机,本着谁种植谁受益的原则,新建农村公路绿化率要达到30%以上。
  (二)农村公路整治的环境。
  1. 农村公路无占路市场,无路阻路障,无违章建筑。
  2. 农村出口、过境路段卫生整洁,交通秩序井然、顺畅。
  3. 农村公路用地全部收回。
  三、时间安排
  (一)春季。
  4月15日至5月15日,为各县区修建整治实施和自检阶段。
  5月16日至5月30日,为市检查验收阶段。
  (二)秋季。
  9月15日至9月15日,为各县区修建整治实施和自检阶段。
  9月16日至9月30日,为市检查验收阶段。
  四、几点要求
  (一)为加强今年农村公路修建整治的领导,各县区要成立2006年农村公路修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完成任务。
  (二)对此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将按综合评比百分考核的方式进行检查,考评分数按《公路建设目标责任书》规定比例计入总分,年末统一兑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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