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宿迁市委、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领导及机关改进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规定
(宿发〔2008〕14号 2008年8月5日)
面对科学发展的新要求和扩权强县的新形势,市级领导和市级机关全体干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转换工作思路,像新加坡、香港政务官和公务员一样工作,实现思想观念、时间节奏、工作效率、方式方法的大转变,着力培育清新简明、快捷高效的作风,把精力集中到抓招商、下基层、上项目、促发展上来。
1. 严明攻坚大项目责任。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集中精兵强将,全力攻坚就业容量大、资源消耗少、污染排放低的大项目,重点引进电子电器、机械金属、软件和服务外包等新兴产业项目;积极招大培强,主攻固定资产投资亿元以上项目;引进和培植现有传统产业的品牌企业和上下游延伸配套的大项目。
市级领导确保把2/3以上的工作精力用于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推进;带领协作组招商,与协作组单位同奖惩、共荣辱;实行特大项目市领导帮办服务风险抵押制度,坚决奖惩兑现。
2. 推行重点项目推进责任制。采取“一条鞭抽到底、一个人抓到成”的“大部门制”工作方式,打破分工界线,由23位市领导牵头负责中心城市48个重点项目(有后续)。凡重点项目涉及到的部门和单位,其财力、人力、物力都必须无条件服从服务重点项目推进。
每月初召开市级领导党政联席会议,听取重点工作进度汇报,只谈结果,不谈过程,不研究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强调独立负责,日常会办。提倡使用PPT,把现场搬到会场,把进度汇成表格。定期在新闻媒体上公示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和人民评议员的评议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3. 采取“一线工作法”。市级领导要带头到基层一线,少用开会指挥,少发文件领导,全面推行工作现场会办、现场交办、现场督办制度,做到领导在一线指挥,工作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
4. 建立限时办结和超时默许制。市权范围内的审核审批事项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凡超过规定办结时限且未作出延时说明的一律实行超时默许,当事人有权要求发文批准,或备案可查。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件和交办事项,一律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办理结果;对落实缓慢或落实不彻底的单位,下发《督办警示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