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继续办好“阳光辽源百姓热线节目”。以关注民生、改进作风为主线,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创新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形式,扩大覆盖面和参与面,提高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三)强化监管措施,加强对事关民生问题的监管。
1. 强化对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品价格的监管。一是加强对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调整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决策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对部分重要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须品,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不顾大局,不执行、不落实中央有关价格监管的措施及工作要求等问题,严厉打击价格方面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三是加强对未列入干预范围的其它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引导企业公平、合法、诚实、守信经营。四是严肃查处违反价格监管措施的行为,对不执行、不落实中央加强价格监管措施及相关工作要求,或因组织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2. 强化对社保基金的监管。一是督促配合有关部门规范社保基金的征缴、支付和管理,完善政策制度,做到应收尽收、专款专用。二是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等行为。三是加快建立和完善基金风险控制的长效机制,确保基金安全和社会保障功能。
3. 强化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一是督促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有关制度,完善监管体系,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运作、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等问题,确保资金安全。二是健全完善法规制度,确保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的公平性,纠正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问题,做到应缴尽缴、公平合理。三是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内部管理,规范运作,改进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广大职工依法享有的住房公积金权益。
4. 强化对扶贫、救灾资金等专项资金监管。督促加强财政和审计监督,确保扶贫、救灾资金等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扶贫、救灾资金等专项资金行为。
(四)严格清理规范,进一步纠正评比达标表彰、节庆活动过多过滥问题。
1. 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在巩固2007年清理政府部门评比达标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清理、审核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单位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着力解决活动过多过滥问题,实现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并制定长效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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