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改革的范围是全市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评聘范围是:2006年12月31日前,符合吉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在编在岗、持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身体健康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文件规定的不许参评人员除外)。
有空岗无空编的学校,原则上在学校内部竞聘;有空岗且有空编的学校要在教育系统内竞聘。聘任单位拟定具体岗位和竞聘条件,由教育部门通过新闻媒体、会议等形式,向全系统公布。小学以中心校为单位组织竞聘,中学以各校为单位组织竞聘,教育部门直属单位、教育系统各学校副校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工作岗位需要,由教育部门参照教师竞聘人员总数和拟聘岗位总数的比例设置竞聘岗位数额,由教育部门组建聘委会组织竞聘。
五、时间安排
改革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08年4月20日-5月20日)。
通过新闻媒体及开会等方式,宣传此次改革的重要性,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由人事部门以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数为基础,按照《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办法》(吉人字〔2001〕57号)确定的各单位不同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比例,测算出各聘任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教育部门会同人事部门制定各单位的聘任岗位数额计划。制定岗位数额计划时要明确各聘任单位的岗位总数、拟聘岗位数和空岗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此基础上具体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聘任条件、聘用期限、权利义务和有关待遇。
(二)实施阶段(2008年5月21日-6月20日)。
1. 各聘任单位按《关于印发〈关于在四平市中小学教师系列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合一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吉人联字[2004]105号)规定组建聘委会,成立相关组织机构。
2. 各聘任单位制定竞聘工作方案,经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报教育、人事部门审查、备案。
3. 各聘任单位按人事部门岗位设置的要求公布拟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数额及竞聘人应具备的条件。
4. 应聘人员向聘委会提出个人申请。
5. 聘委会对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拟定竞聘人选。
6. 由聘委会组织竞聘。竞聘方式主要有考试、考核、答辩、竞聘演讲、说课、民主测评等。具体方式方法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