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位:
2007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在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中重视民生、开拓创新、精心组织、扎实工作、攻坚克难,为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为此,市政府决定对市建设局等6个优秀组织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44个先进单位、彭福等99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牢记宗旨、珍惜荣誉、真抓实干、迎难而上,在2008年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再立新功。同时,号召全市各部门和参与棚户区改造的广大干部职工以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坚定信心,团结奋斗,为扎实深入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加快构建和谐辽源,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 辽源市2007年棚户区改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辽源市人民政府
二00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辽源市2007年棚户区改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优秀组织单位名单(6个)
市建设局
市房产局
西安区政府
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东丰县棚改办
龙山区棚改办
二、先进单位名单(44个)
市发展改革委
市中级法院
市委组织部
市政府办公室
市财政局
市公安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商务局
市地税局
市监察局
市信访局
市新闻办
市水务集团顺达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市供热处
市环卫处
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处
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